91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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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5年第2次「学海惜珠」、「学海筑梦」及「新南向学海筑梦」计画甄选(限本国学生),敬请踊跃申请

  1. 依教育部中华民国115年7月14日臺教文(叁)字第1152502241号函(如附件),及「鼓励国内大专校院选送学生出国研修或国外专业实习补助要点」办理(法规全文请参阅:)。
  2. 為办理115年第2次申请案(本计画不包括大陆地区及香港、澳门),校内办理时程说明如下:
    1. 学海惜珠:
      • 自115年度起申請資格已擴大;有意申請且符合教育部所定資格之學生,請於115年8月31日(一)17:00前將申請資料送至国际事务处。
      • 115年度申请身分及各类身分应检附之资格证明,请参阅教育部网页公告:。
    2. 学海筑梦及新南向学海筑梦:选送学生赴国外之公司或机构进行职场实习。
      • 实习期间应至少连续28天(赴印尼实习应至少连续25天),不包括来回途程交通时日,至多补助期限以一学年為限。
      • 学海筑梦计画:每校以申请十案為限,请各学院务必排定优先顺序。
      • 有意提出申请计画之本校专任教师(计画主持人),请先向所属系所办公室提出计画书内容,经所属系所同意后,於每年8月15日前(遇假日顺延)送各学院审查。
      • 各學院於每年8月30日前(遇假日順延)完成院級計畫審查,並將通過名單、各計畫補助優先順序(新南向學海築夢免排序)及各子計畫書等一併送交至国际事务处。
      • 国际事务处將於115年9月10日前(遇假日順延)召開校級審查會議,完成校內複審及排序。
      • 请欲申请计画之主持人,敬请先与本案校内承办人联繫,以便开通计画系统权限。
      • 校内作业各阶段说明及计画书参考格式,请参阅/oia-ch/Subject?nodeId=15728。
  3. 校内承办人:
    1. 学海惜珠计画:林琬雯小姐,分机:2601,电子邮件:outbound@mail.cgu.edu.tw。
    2. 学海筑梦计画及新南向学海筑梦计画:刘书亚小姐,分机:3049,电子邮件:lsy1120@cg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