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大學博士班外国学生獎助學金
发布日期: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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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助学金:新台币30,000元(由指导教授负担1/3、长庚大学负担2/3)
- 另提供每月最多新台币12,000元的額外奖学金給優秀學生。
- 根據會計室網站公告,博士班學生於第一、二學年須繳交全額学杂费。自第三學年起,改採學分費制:修課未滿10學分者,每學分收費新台幣1,271元;修課達10學分(含)以上者,則須繳交全額学杂费。若修課未滿3學分,仍以3學分計收(新台幣3,813元)。
如需了解各學年度奖学金詳細資訊,請參閱:/recruit_intl-ch/Subject?nodeId=18950
奖助资格
| 入学前 | |
| 每月生活费助学金 |
申請人須提供入学前五年內取得的下列任一英文能力證明,包含來自英語系國家的申請人、於英語系國家取得最高學位者,或修讀全英語授課學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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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秀学生额外奖助学金 |
學生符合上述每月生活费助学金資格,若滿足以下條件可再獲得額外獎助學金(擇一): 【选项一】每月新台幣2,000-12,000元:GRE計量Quantitative Reasoning成績達160分,每個月加發生活助學金2,000元,每增加1分加發1,000元,最高170分加發12,000元。 备註: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前方符合骋搁贰条件者,可申请追溯补核给加发之每月生活助学金。学生完成註册后可申请补助骋搁贰报考费用一次,秋季班入学之学生测验时间须於次年1月31日前、春季班入学之学生测验时间须於当年7月31日前。请缴交您的成绩单与收据至国际事务处(秋季班入学:二月底前、春季班入学:八月底前)。 【选项二】每月新台幣7,000元:學生於近三年(含申請當年)或畢業當年之 QS 世界大學排名前500學校取得碩士學位者,每個月加發生活助學金7,000元。 |
| 入学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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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说明
- 每月生活费助学金:由指導教授暨學校共同補助生活費獎助學金。學生若未通过指导教授考核而無法獲得次學期兼任研究助理費時,學校將同時停止發放次學期之生活費獎助學金。
- 若有獎勵缺額,入学后第二學期開始前符合英文條件者,可申請追溯核給每月生活助學金。( 秋季班入學:1月31日前、春季班入學:7月31日前)
- 奖学金的申請、審核及發放以學期為基準。
- 第一次资格考未通过之学生,在六个月内第二次资格考试通过后,如有缺额,得追溯补发原有奖助。
- 修课超过修业年限(四年)的学生将无法获得奖助学金。
- 若有外部專案經費補助(例如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試辦計畫等),學生不得重複領取生活費相關的奖学金。然而,学杂费相關的奖学金與補助則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