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格
发布日期: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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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擁有外國国籍且從未持有中華民國国籍,並且在申請時不具僑生身份者,符合申请资格。
- 擁有外國国籍且符合教育部之規定者,符合申请资格。
- 申請時同時擁有中華民國国籍者,需未曾在臺灣設有戶籍,且在申請當下前的連續六年內居住於海外(每年在臺灣停留不超過120天),方符合申请资格。
- 申請時曾擁有中華民國国籍,但在申請當下已放棄中華民國国籍者,需在申請當下前已放棄中華民國国籍達八年,並且在申請當下前的連續六年內居住於海外(每年在臺灣停留不超過120天),方符合申请资格。
学位资格
- 持有高中學位的申請者:若在臺灣就讀學士班以下學程(就讀超過一年以上)者,不得以國際學生身分申請本校大學部課程。若該學程為教育部核定的「高級中等學校附屬雙語部學校」和「外國僑民學校」,則不受此限。持有學士學位的申請者可申請本校碩士課程。持有碩士學位的申請者可申請本校博士課程。外国学生曾在臺就學者,請務必如實填報相關就學經歷,並檢附證明文件。未如實申報者,經查證屬實,將影響入學資格。
- 持有中国大陆学歷的申请者需遵守以下规定:
- 该大学必须列於教育部认可的内。
- 学习期间必须符合的要求。
- 持有香港或澳门学歷的申请者需遵守以下规定:
- 该大学必须列在教育部认可的内;或该学程、系所需获得香港或澳门教育局、香港学术及职业资歷评审局认可。
- 申请者需符合中的要求。
外国学生相關規定
最新版本的《外国学生來臺就學辦法》可在教育部網站: 查询。建議申請人在申請前詳閱本網站中之規定。如教育部的規定修改,則以教育部的最新規定為準。關於海外居留時間的計算,長庚大學符合教育部制定的《外国学生來臺就學辦法》中第二條和第三條之規定。所謂「連續居留海外」是指每曆年在國內停留期間,合計未逾1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