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发布日期: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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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確認
请参考"申请资格"和""了解如何申请我们的学校。可线上註册,并在此步骤中準备并上传所需的文件。不符合上述任何条件的申请将不予处理。
申请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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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册帐号: 。
输入完成后至您的电子信箱收取信件设定密码,完成后登入线上报名系统。本校招生报名仅以电子邮件连繫,请务必正确填列个人常用之电子信箱,以免延误影响自身权益。本项招生以书面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得採电话或视讯方式。 - 选择系所:每位申请人最多可申请一个系所。请注意系所名称是否正确。
- 填写个人资料:完成系统表单填写。
- 审查文件準备与上传:所有審查文件必須於申請截止日前完成上傳。申請資料請以PDF檔案上傳,僅照片以JPG檔案上傳。若單一項目有多個電子檔,請自行合併成一个檔案後再上傳。
- 送出申请。確認送出申請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申請件。請務必審慎檢視上傳之資料後再行送出申请。若有需補件的情形,系統將會通知您。
? 報名完成!
申请费用
申请费用:TWD $1,600 (USD$50)- 未完成缴费将不予处理。
- 付款后无法退还。請在完成付款后將繳費證明上傳至線上報名系統。(请不要缴交现金)
報名注意事项
- 為审查申请人的身分资格符合「侨生回国就学及辅导办法」或「香港澳门居民来臺就学辅导办法」之规定,学生的部分个人资料将由本校传输到侨务委员会、教育部、内政部移民署、海外联合招生委员会,提取您的出入境纪录,并由侨务委员会、教育部、海外联合招生委员会进行侨生及港澳生身分审查。
- 申请人或已录取之学生,如经侨务主管机关或教育部审查不符侨生及港澳生身分资格者,或所缴交之证件有不实、偽造、假借、涂改、学歷资格不具合法有效等情事,经查证属实者,将依下列规定办理:
- 尚未入学者,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
- 已註册入学者,撤销其学籍,且不发给任何修业证明。
- 毕业后始发现者,撤销其毕业资格,并追缴或註销其学位证书。
-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依本简章之规定申请来臺升学,违反规定者,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应勒令退学并撤销学籍:
- 曾在臺肄(毕)业之高中学生。
- 曾以外国学生身分申請來臺就學錄取並就讀者。
- 已申请丧失中华民国国籍经核准有案且尚未取得他国国籍者。
- 持偽造或冒用、变造证明文件或护照者(属违法行径)。
- 录取后,经侨务主管机关或教育部审核身分资格不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