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说明
发布日期:2024/11/26
|
點閱 : 2032
| 学生申请休、退学时间 | 退费比例 | 採學分学杂费或学杂费基數核算者 |
|---|---|---|
| 註册日含当日前 | 免缴费,已收费者,全额退费 | -- |
| 於註册日之次日起至上课(开学)日之前一日 | 学费退还叁分之二,杂费全部退还 | 退還學分費全部、学杂费基數(或學分学杂费)三分之二 |
| 於上课(开学)日(含当日)之后而未逾学期叁分之一 | 学费、杂费退还叁分之二 | 退還學分費、学杂费基數(或學分学杂费)各三分之二 |
| 於上课(开学)日(含当日)之后逾学期叁分之一,而未逾学期叁分之二 | 学费、杂费退还叁分之一 | 退還學分費、学杂费基數(或學分学杂费)各三分之一 |
| 於上课(开学)日含当日之后逾学期叁分之二 | 所缴学费、杂费,不予退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