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庚大學培英奖学金
发布日期: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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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庚大學培英奖学金
此奖学金由教育部與長庚大學共同辦理,旨在鼓勵「新南向國家」與「非洲國家」的大學講師來臺攻讀研究所學位(以博士班申請者為優先)。申请期间
2026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止。敬请把握时间,逾期恕不受理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為新南向国家或非洲国家之公私立大学讲师(需提供讲师证明)。但以下情况者,不能领取或使用本计画的补助款:- 申请者具中华民国(臺湾)国籍,或具有侨生身分。
- 已在臺湾就读,或已保留(延后)入学资格。(但若目前正在臺湾就读并即将毕业、之后将衔接下一个学位者,不在此限。)
- 曾於臺湾攻读过相同学位层级的学位。
- 在臺就读期间為透过海外学校合作计画来臺之交换学生或双联学位学生。
- 受領本奖学金計畫領取津貼達三年以上。
- 在臺就读期间同时领取中华民国政府机关之奖助学金。
奖学金金額
- 每月生活津贴為新台幣 25,000 元。
- 硕士班:最長可領取 24 個月。
- 博士班:最長可領取 36 個月
受奖期间与用途
- 津貼可用於学杂费、保險費、住宿及生活費等支出。
- 每名受奖生补助总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 學生自入學當月起領取奖学金,直到:
- 奖学金期滿
- 学生毕业、休学或退学
- 或奖学金被中止或撤銷為止
规范
- 本奖学金依據「新南向培英專案─教育部獎補助大學校院招收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大學講師來臺攻讀學位實施計畫」及「教育部非洲菁英人才培育專案」辦理。
- 若学生未达长庚大学规定之学业标準、违反臺湾法律、受到学业惩处、休学或退学,将丧失受奖资格。
- 若學生以交換或雙聯學位身分出國研修,奖学金將被撤銷,剩餘款項不得保留或延期。
- 若學生離開臺灣,奖学金將暫停發放;若於當月 15 日之後離境,該月津貼無需退還。
可申请国家
新南向國家(New Southbound Applicants):马来西亚、新加坡、汶莱、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不丹、尼泊尔、斯里兰卡、越南、寮国、柬埔寨、泰国、缅甸、印尼、菲律宾
非洲國家(Africa Applicants):
史瓦帝尼、南非、埃及、迦纳、衣索比亚、奈及利亚、埃及、肯亚、模里西斯、突尼西亚
报名諮询
如有相关问题,请洽国际处承办人洪小姐:- 电话:03-2118800,分机3064
- 电子邮件:cgu_fs@mail.cg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