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学分课程
发布日期: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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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要点
為鼓勵學生出國學習,拓展本校學生國際觀並增進國際移動力,特訂定「長庚大學補助學生參加境外短期学分课程作业要点」。经费来源
由教育部相关计画、产学或学校经费支应。实际补助名额与额度视教育部当年度核定之补助经费、本校当年度预算及申请人数而定。课程定义与条件
- 由境外學校或機構開設之短期学分课程(含語文課程)。
- 由本校开设赴境外机构修课之短期课程(含实习或实验课程)。
- 需至少含1学分。
申请资格
- 本校在学学生,於出国到返臺期间须保有本校学籍;或经专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 学生申请时须通过英语能力检定多益700分(含)以上,或其他同等检定标準。
- 若经费来源為教育部相關計畫,學生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补助基準
- 补助每名学生国内至目的地最直接航程之往返经济舱机票,最高以3万元為限,依实际票价核销。每名学生每一学制补助以1次為限,且不得同时或分别向其他机关申请补助。
- 若學生符合補助資格且申请前一學期之班排名達30%以內,前項機票費補助可提高以4萬元為限。
申请程序
由本校教师或系所检附以下文件於出国两个月前提出签呈申请,无须会签教务处:- 學生參加境外短期学分课程申請表
- 學生參加境外短期学分课程計畫書
- 每位学生之家长或监护人同意书
- 计画前往之境外学校或机构与本校之合作协议
- 计画前往之境外学校或机构同意文件
- 学生英语能力检定文件(符合之检定文件请参考此列表)
经费核销程序
返校两个月内须提交以下文件,并依本校经费核销规定办理,逾期提出者不予受理。- 原核定之申请表。
- 境外機構核發之短期学分课程完成證書、成績單、實習證書、實驗證書
- 各项单据正本
- 学生出差单&濒迟;须於出国前交由系所主管核签完成&驳迟;
- 国外出差旅费报告表
- 电子机票:每段航程皆须缴交。
- 购票证明
- 透过航空公司订票:需开立学校统编并於空白处签名,若為虎航则免
- 透过旅行社订票:单据為旅行社代收转付收据,需开立学校统编
- 透过其他平台订票:透过其他平台以信用卡购买者,请检附机票费收据,并检附机票款之信用卡消费纪录。请印出后於空白处签名。
- (仅搭乘国外航空公司之学生须检附)
- 學生參加境外短期学分课程報告(请上传到,出國類型請選擇"短期学分课程"。)
- 学生若参加由本校开设赴境外机构修课之短期课程,请检附该课程选课证明文件或国外学校成绩单(须载明学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