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学分(学期/年,限励学生)
发布日期: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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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要点
依照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辦理。本補助為選送勵學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修讀學分。申请前請詳閱「长庚大学办理教育部学海惜珠补助要点」及「教育部学海惜珠补助之行政契约书」。申请资格
- 须具中华民国国籍,在臺湾地区设有户籍。
- 应有各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认定之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相关补助资格。
- 於本校就读一学期以上之在学学生(不包括国内及境外在职专班生),惟国外研修完毕须返回本校并取得学位,其於国外修读学分须為本校採认。
- 學業及語文成績標準依「長庚大學領航者補助作业要点」規定辦理為原則。
- 获本计画补助经费之出国人员,不得同时或重复领取政府其他出国研修奖学金。
- 符合欲前往国外学校之相关规定。
- 符合當年度「教育部鼓励国内大专校院选送学生出国研修或国外专业实习补助要点」。
补助期限及额度
- 补助期限以一学期(季)或一学年為限。
- 额度依教育部当年度经费预算调整。
申请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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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當年度「教育部鼓励国内大专校院选送学生出国研修或国外专业实习补助要点」所訂之各項文件,包括:
- 基本资料表
- 赴国外研修计画书约一千字至一千五百字(包括个人自传、赴国外研修之目标及计画、预期出国研修课程及目前学习之相关性、未来展望)
- 申请学生赴国外研修动机及企图心、前瞻性
- 学业成绩单
- 外国语言能力证明等资料
- 个人杰出表现及发展潜力
- 中低收入相关补助证明及户口名簿影本或教育部认可之相关户内人口证明文件
- 家长或监护人同意书
- 师长推荐函一封
- 其他佐证资料,无则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