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证申请
发布日期: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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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身分
学位生或全年期交换学生相关规定
- 外國學生在台工作 (無論校內或校外) 前,皆須先申請工作許可證。
- 未申请工作许可即从事工作,将依规定处以新台币30,000元至150,000元罚鍰,并可能立即遣返出境,以及未来不得在台工作。
- 若未依规定期限离境,主管机关得强制其出境,并得留置至离境為止。详情请参阅《》第68条第1、3、4项。
- 學期期間工作時數不得超過每週20小時 (寒、暑假除外)。
- 若申請人違反相关规定,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有權撤銷其工作許可。
- 若學生辦理休學或退學,其有效工作許可證應繳回国际事务处 (OIA)。
有效期限
工作许可的最长有效期限為一年,实际期限由劳动力发展署核定。| 申请时间 | 有效期限 |
|---|---|
| 第一學期 (秋季班) 申請 | 有效至隔年9月30日 |
| 第二學期 (春季班) 申請 | 有效至同年9月30日 |
| 暑假期间申请 |
自核发日起有效一年 请注意: 申請時須上傳学生证正反面影本,并加蓋下一學年 (第一學期) 註冊章。 如何盖下一学年的註册章?请携带学生证影本一份及下一学年註册缴费收据至教务处盖章。 |
兼职工作范围
- 兼职工作范围包括: 行政單位、教學單位或校內活動之工讀職缺、教學單位的教學助理 (TA)、教授研究計畫之約聘研究助理 (RA)
- 研究助理分為两种类型,请依聘任性质确认是否须办理工作许可:
- 約聘研究助理 (Contract-based RA):需申請工作許可
- 研究獎助金領取者 (Research Scholarship Recipient):無需申請工作許可
申请程序
- 填写 (请务必事先完成问卷,否则您的工作许可申请将不予受理)。
- 填写「」。
- 阅读「」。
- 準備所需文件 (詳見下方「申请文件」说明)
- 登入,选择「侨外生工读申请」登入系统。若您是首次使用,请点选「申请帐号」建立个人帐号。
- 至郵局填写「」繳費或線上繳費 (申請費用為新台幣100元),完成繳費隔日後方可送出申請。若您有收據,請上傳掃描檔 (PDF)。
- 線上填写申請表並上傳所有申请文件 (PDF格式)。申請類型請選擇「电子公文」發送 (請勿選擇寄送紙本至學校)。
- 缴交所有文件至学校进行审查。
- 审查通过后,劳动部将寄发核准通知至您的电子邮件信箱。请於收到核准通知后8日内,登入系统下载您的电子工作许可证。
申请文件
| 文件 | 说明 |
|---|---|
| 护照影本 | 有效护照之个人资料页影本 |
| 学生证影本 |
学生证正反面影本,并加盖学年度与学期戳章 (如:112学年度第1学期) 请注意:若需加蓋學年度與學期章,請攜帶学生证影本及下學年註冊繳費收據至教务处办理。 |
| 外侨居留证影本 | 有效外僑居留證 (ARC) 正反面影本 |
| 语文课程成绩单 | 无需缴交 |
| 教育部核准文件 | 无需缴交 |
| 其他 (包含學校要求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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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 所有上傳文件須為PDF格式。檔案名稱請勿過長,且不得包含特殊符號 (如:#@$%^&*/-~等)。
- 若有任何文件缺漏,申请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