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申请选送须知
发布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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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期间依两校签订之备忘录缴交国外学校学杂费(学杂费部分减免或全免),出国期间满一学期以上者依本校「学生出境期间学业学籍处理办法」得繳平安保险費,免繳之本校學雜費,提供為學生赴境外留學獎勵金;惟該學期在本校有修課者,須依相關規定繳交學分費。另外,本校每年將視教育部學海計畫預算提供補助款供學生出國研修之用,以減少學生出國研修經濟負擔。
申请与截止时间
欲申请出國研修之同學(一學期或一學年者),請於下列截止日期前,繳交申请文件至国际事务处,未在截止日期前繳交文件者,將無法順利進入審查階段。- 如尚未取得语文成绩,请於申请表上註明预计取得之日期。
- 国外学校春季学期的开学时间若与本校秋季期末考日期衝突,请同学特别留意!
| 流程 |
秋季班出国研修一学期或一学年 (8-9月出国) |
春季班出国研修一学期 (1-3月出国) |
|---|---|---|
| 校内申请 | 11/01-12/20 | 4/21-6/06 |
| 校内初审 | 申请当学期(第一学期)结束后2周内 | 申请当学期(第二学期)结束后2周内 |
| 初审结果公告 | 申请当学期(第一学期)结束后第3周 | 申请当学期(第二学期)结束后第3周 |
- 若希望在115年8-9月出國,則需要在114年11月01日至12月20日完成校内申请。在114-1學期結束後2周內會進行校内初审,結束後第3周將公告初審結果。
- 若希望在116年1-3月出國,則需要在115年04月21日至06月06日完成校内申请。在114-2學期結束後2周內會進行校内初审,結束後第3周將公告初審結果。
申请资格
- 学业成绩:歷年学业成绩平均以70以上為原则。
- 语文成绩:
- 请见长庚大学领航者补助作业要点。如国外学校另有语文能力标準则依该校规定,提供符合该校规定之语文能力证明。
- 语文能力证明以提出拟研修国之语文能力证明為準(请参考下表),如赴英语系国家研修者,须提出符合标準之英文语文能力证明。
| 语言 | 要求标準(择一) |
|---|---|
| 英文 |
等同多益 700 分以上,英文檢測考試依照本校英文畢業門檻實施辦法所訂。各類英文檢定成績對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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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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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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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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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班牙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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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限制:
- 若曾在同一学制班别内,获本校推荐出国研修且完成交换学生计画者,请勿提出申请。
- 外国学生得申请非原国籍国家学校。例如:美国籍者不得选填美国交换学校;日本籍者不得选填日本交换学校,依此类推。
可申请学校
申请非本校國外合作學校者,請來信 (outbound@mail.cgu.edu.tw) 洽詢。填写申请表
請線上填写申请表,網址為:。請依下方申请应备文件依序準備,尚未取得語文成績證明者,請註明預計取得日期。如通過學校初審,須與外國學校申请資料一起提交。申请应备文件
- 家長/監護人同意書 (填妥線上申请表後,將寄發至您申请表中所留之電子信箱)
- 外国语文能力证明
-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 (含在校平均分數;大學部並請含班級排名百分比)
- 讀書計畫 (中文即可,格式不限,1頁即可)
- 申请非本校國外合作大學者,請檢附國外學校申请/許可紀錄
-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非必要),如個人受表揚及獲獎紀錄等
申请出国补助
不需要額外申请出国补助。學生完成出國研修申请並於校内初审通過後,本處會將獲國外各校錄取之學生(且符合本校補助款資格者)資料,直接送補助金審查。通過審查者,將由本處通知後續作業程序。
有关本校补助学生赴国外大专校院修读学分之说明,请参阅「修学分(学期/年)」及「修学分(学期/年,限励学生)」网页说明。
實際補助名額與額度視教育部當年度核定之補助經費、本校當年度預算及申请人數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