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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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签证

申请文件

项目 学位生 交换学生
1. 申請表
2. 彩色證件照兩張 (45mm × 35mm)
3. 護照正本與影本
4. 健康檢查證明正本與影本
5. 入學許可正本與影本
6. 最高學歷證書與成績單正本與影本
7. 財力證明正本與影本
8. 學校或主管教育機關開立的核准公函正本與影本
9. 原就讀學校的在學證明正本與影本
10. 其他補充文件 (若有)
*请注意:签证核发属於国家主权行為,依据《外国护照签证条例》及《外国护照签证条例施行细则》,中华民国政府有权不发签证,且无需说明理由。申请被驳回者,签证费用恕不退还。

文件逐项说明

1. 申請表:
  1. 请填写後列印 (請選擇「一般簽證申請」→「居留签证/單次入境」)。
  2. 填写前请先详阅。

2. 兩張彩色護照規格照片:

六个月内拍摄,背景為白色,尺寸為45尘尘虫35尘尘。


3. 護照正本與影本一份:

护照效期需為6个月以上,且需有足够的空白页。请附上护照个人资料页影本一份。


4. 健康檢查證明正本與影本一份:

  1. 申請居留签证者須繳交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指定项目之健康檢查報告。報告需為最近3个月内由出具;如為国外医院,需经驻外馆处验证
  2. 请至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网站,查询;或联繫您当地的,以取得经核准的体检医师名单。
  3. 将健康证明文件送交我国驻外馆处办理验证前,可能需先经由您母国的政府机关或公证单位办理公证程序。
  4. 若要在台湾进行体检,建议可以至。
    •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92號 ()。体检中心位於和平楼,请搭乘18、19或20号电梯至16楼。请参考此。
    • 交通方式:從機場捷運A7站搭乘至A1 (台北車站),轉乘捷運紅線至R12雙連站 (2號出口),出站後步行約3分鐘可抵達。
    • 体检时间:週一至週六:上午8:00至11:00、週一至週五:下午1:30至4:00。
    • 预约:无需预约。建议上午前往,较不需久候。
    • 费用:
    • 携带文件: 疫苗接種記錄 (如有,且應為英文或中文版本)、護照、相片3張 (規格符合健康證明需求)與體檢表格。更多資訊,請查閱。
    • 证明领取:一般约一週后可领取健康证明。

5. 入學許可正本與影本一份:

请检附由长庚大学核发的入学通知书及其影本。


6. 最高學歷證書與成績單正本與影本:
  1. 若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附经驻外馆处验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本。
  2. 成绩单需包含所有修习课程纪录。

7. 財力證明正本與影本一份:
  1. 请提供近期的银行存款证明,显示帐户餘额。
  2. 不同国家的中华民国(臺湾)驻外馆处(大使馆、代表处或办事处)对财力证明可能有不同的规定,请以您所在地驻外馆处之规定為準。若无法於驻外馆处官方网站查询到相关资讯,建议直接以电子邮件联繫该馆处询问,因各案件所需文件及审查标準可能因个别情况而有所不同。
    依據過往經驗,若您獲得本校獎助學金,並享有學雜費減免及/或住宿費減免,其金額可列入財力證明之一部分。惟台灣外交部建議,總金額應至少達5,000美元。若銀行文件並非申請人本人名下,則資助人必須為三等親以內的親屬,並需檢附可證明雙方關係的文件 (如出生證明或戶口名簿等)。

8. 學校或主管教育機關開立的核准公函正本與影本 (僅限交換生):
  1. 交换学生在台就學期間,須遵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相關規定。
  2. 大學或大專院校之交换学生,需檢附由就讀學校核發的同意函。
  3. 高中 (含以下程度)交换学生,則須檢附教育部或各縣市教育局 (處) 核發的同意函。

9. 原就讀學校的在學證明正本與影本:

需检附由原学校核发之在学证明文件或学生证。


10. 其他補充文件 (若有):
学位生:
以下文件是否须检附,视个案情况而定:
  1. 来臺就学目的说明
  2. 家长及在台监护人同意书
  3. 保证书
  4. 警察刑事纪录证明
  5. 语言能力证明
  6. 第一学期註册缴费证明:缴费单可於每年8月中或2月中起由颈颁骋鲍系统下载
    (適用於TEEP學生錄取為本校学位生者)
  7. TEEP指導教授簽署之推薦信 ()
    (適用於TEEP學生錄取為本校学位生者)
交换学生:

視個案情況而定。若已入境臺灣後才申請居留签证者,須另檢附停留簽證影本與入境章頁影本。

印尼学位生注意事项

印尼学位生欲申請居留签证,請參考-项次09查询。

双联学位2+2学生:
您仍需依一般流程提供签证申请所需文件,但可免附「最高学歷证书与成绩单」。请改附以下英文版文件代替:
  1. 高中毕业证书
  2. 原就读大学所核发之正式在学证明
  3. 前两学年之正式成绩单

泰国学位生注意事项

请参阅此,了解所需準备的文件。如需进一步资讯,建议至查询。

特定国家学生注意事项

来自阿富汗、阿尔及利亚、孟加拉、印度、不丹、喀麦隆、甘比亚、伊拉克、尼日、塞内加尔、索马利亚、斯里兰卡、叙利亚与巴基斯坦国家的学生,请参阅「」。

重要备註

  1. 簽證申請須向中华民国驻外馆處提出。
  2. 請勿以免簽或落地簽證方式入境台灣。請務必向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駐外館處查詢最新签证资讯及所需文件。
  3. 若您剛從台灣其他大學畢業,請務必使用長庚大學的入學同意函申請延長目前的外僑居留證 (ARC),並將影本寄送至国际事务处。
  4. 根據經驗,有些駐外館處會發給学位生訪問簽證 (代碼:FS),而非居留签证。此情況下,學生可先以訪問簽證入境,完成報到後,再於台灣申請居留签证。 
  5. 个人银行财力证明:强烈建议学生在母国取得。
  6. 若财力证明并非以申请人名义开立,须提供资助人签名的财力声明书,内容须註明双方关係并保证支付学生在台期间的所有费用。&苍产蝉辫;
  7. 持居留签证 (代碼:FS) 入境者,必須於入境後15日內申請外僑居留證 (ARC)。長庚大學將於註冊日後為居住在桃園市的新生辦理外侨居留证申请,請注意国际事务处通知。若住在其他縣市,學生需自行辦理申請。詳細流程請參閱「外侨居留证申请」网页。

外交部领务局地址

TEEP蹲點學生錄取為本校学位生者,請備妥簽證申請相關文件,直接前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居留签证申請。
外交部领务局地址:100219 臺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3~5樓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