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内申请阶段
发布日期: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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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画申请相关
- 各计画主持人请依教育部当年度补助要点及本校补助要点公开甄选团员并提出申请计画书;参与的学生於受补助期间(出国日至返国日)须為在学学生。
- 各系所如有开设实习课程,请务必提醒学生选修相关课程。
- 团员实际实习天数务必符合教育部规定,不得少於28天(印尼25天),且28天"不包含"交通往返日程,出发日可早於当年度6月1日(1或2天),但不得晚於隔年之10月31日,提早出发之生活费补助不予补助。
- 计画主持人帐号建置:已有帐号之教师,请沿用原帐号及原密码登入上传计画书内容;未有帐号之教师,请与本处联络,本处将於2/1后建立新帐号。
- 计画书提出时必须有国外机构的同意函()或合作契约书影本(请勿以实习申请书或其他文件代替)。如无同意函或合作契约书影本,请勿提出,敬请见谅。
- (参考格式)請計畫主持人簽名後,經各系所主管核簽,再送各學院審查並排序 (新南向學海築夢免排序)。
计画经费编列相关
- 学生生活费编列:请参考教育部「」(页叁到五)。计算方式為:实习机构所在地之一般生年支生活费/365天*实际实习天数*暂估美金匯率33=每位学生生活费。
- 计画主持人生活费编列:请参考「中央政府各机关派赴国外各地区出差人员生活费日支数额表」。
- 机票编列:请参考各家航空公司经济舱来回票价,机票费补助以臺湾到实习机构所在地(或最邻近之机场)间最短程经济(标準)座(舱)位為主,勿包含非实习所需之航段。
- 计画书经费填写说明:若计画总需求经费(础+叠)的经费為100,000,向教育部申请经费100,000/1.2,即(础)為83,333,学校配合款為教育部经费*0.2,即(叠)為16,667(础*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