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猫先生

長庚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 8 條規定,在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告知下列事項,請詳閱。
  1. 蒐集机关:长庚大学。
  2. 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基於辦理本校入學招生考試相關之試務(134)、提供考試成績、招生、放榜、證明使用之資(通)訊服務(135),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6)、教育研究及統計研究分析(157)、學(員)生資料管理(158)、學術研究(159)、本校招生系統測試需要及完成入學招生考試必要工作或經考生同意之目的,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3. 本校所蒐集之考生个人资料為报考试务处理所需之基本资料:识别个人者(颁001)、政府资料中之辨者(颁003)、个人描述(颁011)、家庭其他成员之细节(颁023)之父母国籍、学校纪录(颁051)、资格或纪录(颁052)、学生(员)及应考人纪(颁057)、现行之受僱情形(颁061)、僱用经过(颁062)之受雇日期及僱用期间、离职经过(颁063)之离职日期等个人资料类别,内容包括姓名、国民身分证、生日、相片、性别、教育资料、紧急联络人、住址、电子邮递地址、联络资讯、中低收入户或低收入户证明方式等。
  4. 個人資料之蒐集方式:透過考生網路報名而取得考生個人資料。若您報考身分屬僑生或港澳學生,為確定您的身分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或「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之規定, 您的部分個人資料將由本校傳輸到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教育部、僑務委員會、內政部移民署,提取您的出入境紀录。並由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教育部、僑務委員會進行身分審查。
  5. 個人資料使用範圍及方式:本校之試務作業、考試成績與相關資訊之發送通知,提供進行試務、录取、分發、報到、查驗、入學註冊等作業,考生(或緊急連絡人)之聯絡,基於試務公信的必要揭露與學術研究及其他有助上開蒐集目的完成之必要方式。
  6. 个人资料利用之期间、地区及对象:
    • (一)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除法令或中央事業主管單位另有規定辦理考試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外,以上開蒐集目的完成所需之期間為利用期間。
    • (二)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 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經考生授權處理、利用之地區。
    •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本校及教育部或其他中央事業主管單位,詳細名單名稱或如有新增,將於本校招生資訊網站公告。
  7. 个人资料之提供:
    1. 您得自由选择是否提供相关个人资料,惟您选择不提供相关个人资料或提供不完整时,本校将无法判断您的个人资料正确性及办理考试相关事宜。
    2. 请依各项考试需求提供您本人正确、最新及完整的个人资料,若您的个人资料有任何异动,请主动向本校申请更正。&苍产蝉辫;
  8. 个人资料之保密:本校将善尽个人资料保护之责。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个人资料被窃取、洩漏、窜改、遭其他侵害者,本校将於查明后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择适当方式通知您。
  9. 您可依个资法第叁条规定,就本校保有您的个人资料行使以下权利:
    1. 请求查询或阅览、製给复製本、补充或更正。
    2. 请求停止蒐集、处理、利用或请求删除,惟因本校执行业务所必须者,本校得不依请求為之。
本校境外学位生考试之个人资料保护申诉窗口為:国际事务处。
  • 外国学生:電話:03-2118800 分機 3064,電子郵件:cgu_fs@mail.cgu.edu.tw。
  • 僑港澳學生: 電話:03-2118800 分機 3536,電子郵件:overseas@mail.cg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