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
以盘查為基础,稳健推进校园减碳与碳中和
温室气体管理机制
长庚大学重視氣候變遷與溫室气体管理議題,並依相關法規與國際標準,建立制度化溫室气体盤查與排放管理機制,持續掌握校園碳排放情形,逐步推動減碳與低碳校園治理工作。
本校依據 GHG Protocol 及 ISO 14064-1 等標準推動溫室气体盤查作業,透過年度盘查、排放分析與外部查证機制,提升排放數據之完整性、透明度與管理效能,作為校園減碳策略與淨零推動之重要基礎。
此外,本校亦持续结合能源管理、设备改善、再生能源推动及节能减碳措施,逐步降低校园营运碳排放,强化校园永续治理与气候韧性能力。
本校依據 GHG Protocol 及 ISO 14064-1 等標準推動溫室气体盤查作業,透過年度盘查、排放分析與外部查证機制,提升排放數據之完整性、透明度與管理效能,作為校園減碳策略與淨零推動之重要基礎。
此外,本校亦持续结合能源管理、设备改善、再生能源推动及节能减碳措施,逐步降低校园营运碳排放,强化校园永续治理与气候韧性能力。
核心成果
2025 年排放總量
21,332.700
公噸 CO2e / 年
較 2024 年減少
364.89
公噸 CO2e
年度降幅
7.19%
盘查基準年
2023
减碳目标
短期目标
2025 年較 2023 年減少碳排量 10%。
中期目标
2030 年較 2023 年減少碳排量 25%。
长期目标
2050 年達成碳中和。
我们的管理方式
年度盘查
自 2020 年起依 GHG Protocol 方法學,每年自主進行溫室气体盤查。
滚动管理
未來採行「一年度自主盤查、次年度外部查证」之滾動方式,持續精進碳管理制度。
气候治理与低碳转型
本校持续将温室气体管理纳入永续治理与校务发展架构,并透过跨单位协作机制,推动校园减碳、能源转型与低碳治理工作。
未來將持續配合國家淨零排放政策與高等教育永續發展趨勢,逐步深化碳管理制度與校園減碳行動,朝向低碳與永续校园目標邁進。
未來將持續配合國家淨零排放政策與高等教育永續發展趨勢,逐步深化碳管理制度與校園減碳行動,朝向低碳與永续校园目標邁進。
温室气体管理推动情形
本校自 2020 年起,依據溫室气体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方法學,每年自主進行溫室气体盤查。自 2024 年起,委由外部第三方查證,並改採 ISO 14064-1:2018 / CNS 14064-1:2021 標準進行盤查,因此選定 2023 年作為盘查基準年。
2025 年度溫室气体总排放量為 21,332.700 公噸 CO2e / 年,較 2024 年減少 364.89 公噸 CO2e,降幅約 7.19%。
主要原因包括 2025 年總用電度數較 2024 年減少 396,894 度,未來將持續優化能源管理並提升能源自給率,以逐步達成校園碳中和。
2025 年度溫室气体总排放量為 21,332.700 公噸 CO2e / 年,較 2024 年減少 364.89 公噸 CO2e,降幅約 7.19%。
主要原因包括 2025 年總用電度數較 2024 年減少 396,894 度,未來將持續優化能源管理並提升能源自給率,以逐步達成校園碳中和。
排放结构分析
| 项目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变化率 |
|---|---|---|---|---|
| 固定排放 | 12.943 | 15.950 | 51.767 | ▲ 300% |
| 移动排放 | 4.258 | 5.286 | 4.692 | ▲ 10.2% |
| 逸散排放 | 3,266.040 | 3,218.881 | 3,013.162 | ▼ -7.7% |
| 能源间接排放 | 19,483.143 | 18,237.036 | 18,048.909 | ▼ -7.4% |
| 其他间接排放 | 217.797 | 220.437 | 214.170 | ▼ -1.7% |
| 总排放量 | 22,984.181 | 21,697.590 | 21,332.700 | ▼ -7.19% |
單位:公噸 CO2e / 年。
资料说明
1. 校區內設有餐廳及商家,各店家設有獨立電錶記錄用電情形。由於全校僅使用單一台電電錶計費,故另建立「餐廳攤商水電與瓦斯費統計表」,記錄各商家每月水電使用度數,並自總用电量中扣除,以計算本校實際外購電力使用量。
2. 本校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第一期工程於 2023 年 4 月 26 日完工掛錶,2025 年發電量為 602,304 度,採躉售方式售予台電;第二期於 2025 年 3 月完工,2025 年發電量 347,585 度,採自發自用模式。
3. 2023 年類別 2(能源间接排放)因校內商店用電重複扣除,導致排放量計算偏差,已於 2024 年度报告书中完成修正。
4. 因 2024 年導入溫室气体第三方查證並調整盤查方法學,故以 2023 年作為盘查基準年,2022 年數據不再揭露。
2. 本校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第一期工程於 2023 年 4 月 26 日完工掛錶,2025 年發電量為 602,304 度,採躉售方式售予台電;第二期於 2025 年 3 月完工,2025 年發電量 347,585 度,採自發自用模式。
3. 2023 年類別 2(能源间接排放)因校內商店用電重複扣除,導致排放量計算偏差,已於 2024 年度报告书中完成修正。
4. 因 2024 年導入溫室气体第三方查證並調整盤查方法學,故以 2023 年作為盘查基準年,2022 年數據不再揭露。
七種温室气体排放結構
CO2 為主要排放來源,占比約 85% 以上,其次為 CH4 與 HFCs。
| 气体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
| CO2 | 85.79% | 85.16% | 85.95% |
| CH4 | 7.96% | 8.21% | 8.01% |
| HFCs | 5.68% | 6.01% | 5.92% |
| 其他气体 | <1% | <1% | <1% |
对应国际準则与永续目标
| GRI 305 | 温室气体排放 |
| GRI 302 | 能源 |
| GRI 2-27 | 法规遵循 |
| SDGs | SDG 7、SDG 12、SDG 13 |
以盘查為基础,稳健推进校园减碳与碳中和
Advancing campus decarbonization through transparent greenhouse ga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