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教育部111年7月21日臺教文(叁)字第1112503299号函办理。
二、111年学海筑梦及新南向学海筑梦计画第二次甄选(本次仅收新计画案),相关作业时程如下:
- 111年8月30日前:计画书送各学院进行院级审查。
- 有意提出申请计画之本校专任教师(计画主持人),请洽国际事务处宋小姐(ccsung@mail.cgu.edu.tw)建立线上系统帐号密码(已有帐号之教师请沿用),於教育部计画网站上传计画申请书内容(须含国外机构的同意函或合作契约书影本)。
- 8月30日前:各子计画案请先经所属系/所/学程主管同意,并送各院进行院级审查。
- 111年9月12日前:请各学院将通过名单、各计画补助优先顺序及申请计画书电子档送国际事务处。
- 111年11月30日前:教育部核定并公告审查结果。
叁、本案办理原则、审查作业、应注意事项、经费核拨及结案等相关事宜悉依教育部要点办理。
四、教育部要点、本校要点及校内各阶段作业说明,请见。
公告单位:国际事务处
承 辦 人:宋奇築
连络电话: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