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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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週~第12週 - 線上核簽系統期中停修申請

(请留意当学期公告之最新消息期中停修事宜)

一、申请时间:

                每学期开学后第9週之星期一(0:00)至第12週星期五(23:59)。為期4週。

二、申请方式:

  • 登入,填寫【教务处】 029A<期中停修請請單>並傳送。

叁、注意事项: 

1. 停修课程每學期以一科為原則。

2. 停修课程後,總修讀學分數仍需符合長庚大學學生選課實施辦法第九條,應修學分數下限之限制。
 (除医学、中医系外,大叁含以下
12学分、大四9学分、延毕生及研究生仍有修课学分数即可)

3. 停修课程不計成绩、常分,但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绩單及歷年成绩表,於成绩欄註明「停修」。

4. 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之课程停修後,其學分費已繳交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