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部办理学分抵免注意事项
一、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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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资系统→点选电子表单「线上核签管理系统」提出学分抵免申请表(113年8月19日起开放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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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册组初審 ↓ 科目老师审查 ↓ 开学第二週至电子表单「线上核签管理系统」点选「流程追踪」查询审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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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与流程:
1.抵免学分之申请,应於113年8月19日至9月6日内办理完毕。
2.请於113年8月19日起登入校务资系统→点选电子表单「线上核签管理系统」提出学分抵免申请表。(系统送出后即无法提出更改)。
3. 請上传原校「歷年成绩單」、「修業證明書」、「课程大綱網址」至「線上核簽管理系统」,並將上传附件之「歷年成绩單」正本資料繳交教务处註册组。
4.相關核簽流程:學生填單及上传相关文件→註册组初審學分抵免申請表及相关文件正本→科目老师审查→學生確認抵免結果→系主任複核→教务处審核→註册组確認抵免結果。
5.学分抵免申请表流程,(学生、科目老师、系所主管)。
叁、抵免说明:
1.已提出申请抵免学分且通过之科目,如系统已自動轉檔之必修課或已選修此课程,请务必於开学第二週自行上网退选,否則將造成已選課未到課,成绩零分之結果。
2.各系必修、選修科目需於入學本校前修讀及格,並至入學時未超過5年者(含);通識课程、體育及軍訓课程需於入學本校前修讀及格,並至入學時未超過10年者(含),始得辦理抵免。
3.原校修習科目如欲抵免本校课程者,請上传课程大綱網址,以利教师審查。(如無课程大綱網址,請將课程大綱檔案,上传至附件)
4.抵免軍訓课程者,需填寫並上传至线上核签管理系统。(限轉學生,因111學年度起入學新生,無需修習軍訓课程)
四、其他相关规定请参照长庚大学学生抵免学分办法,各系、所、中心另有特别规定者,依其规定办理。
五、抵免學分審查結果,請於開學第二週至電子表單「線上核簽管理系统」點選「流程追蹤」查詢。
六、联繫老师请参考学校分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