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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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务处研教组公告】115學年度第1學期本國生「碩、博士班奖助学金」(含補發)作業提醒(申请截止日:115年9月16日)。

一、依本校「碩、博士班奖助学金實施辦法」辦理。
二、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前檢附申請表、歷年成绩單(本校大學部畢業者免附)及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教务处研教组办理;逾期未提出申请者,视同放弃。
(一)博士班-生活費奖助学金:須符合規定之英語能力門檻,並檢附英語能力證明文件。
(二)碩士班(含114-2提前入學者)-學雜費奖助学金(須為學碩學程學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原學士班(或學系)畢業成绩排名前60.0%。
2.学士班期间曾获国科会大专学生研究计画补助者(须检附证明文件)。
(三)碩士班(含114-2提前入學者)-生活費奖助学金:原學士班(或學系)畢業成绩排名前40.0%且須符合規定之英語能力門檻。
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提出申请:
(一)114-2学期已获硕、博士班奖助且符合续奖资格者(就读期间须為专职学生)。
(二)非依本校外國學生招生規定入學之一般博士班新生(就讀期間須為專職學生)學雜費奖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一)已領取校外計畫或專案獎助者,不得重複領取生活費奖助学金(學雜費奖助学金不在此限),例如:
1.硕士生:记忆体专业学程奖学金、惭厂/惭叠础双硕士人才培育奖学金等。
2.博士生:国科会博士生研究奖学金试办方案、教育部博士生奖学金、龙跃博海奖学金等。
(二)依本校「學生出境期間學業学籍處理辦法」規定出境者,不另核發學雜費獎助。
(叁)硕士生一、二年级须依规定缴纳全额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