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班、博士班抵免学分注意事項
一、抵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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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推广教育课程: 请於系统送出后3日内缴交(可邮寄)「推广教育學分證明書」及「成绩單」正本至教务处研教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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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资系统→点选「颈颁骋鲍|长庚入口」网页登入后→点选「線上核簽系統」提出012A 學分抵免申请表(1.原修成绩建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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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及上传相关文件后点选「传送」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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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012A 學分抵免申请表(2.欲抵免科目); 开学第二週至电子表单「线上核签管理系统」点选「流程追踪」查询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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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曾選讀之碩、博士班课程: 请於系统送出后3日内缴交(可邮寄)原校「歷年成绩單」及「修习硕、博班学分证明联」(或「修業證明書」)正本至教务处研教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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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时间:
1.抵免学分之申请,应於就读本校或转系完成之当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前第叁週至第二週一次办理完毕。
2.请登入校務資系統→点选電子表單「線上核簽管理系統」提出學分抵免申请表。(系统送出后即无法提出更改)。
3.请繳交相關文件之正本資料至教务处研教组(分機5046、3438),未缴交系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流程。
4.相关核签流程:
(1)第一步:
012A 學分抵免申请表(1.原修成绩建檔):學生填單及上傳相關文件→繳交相關文件之正本資料至教务处研教组→教务处審核相關文件正本→进行第二步「012A 學分抵免申请表(2.欲抵免科目)」。
(2)第二步(请先完成第一步流程):
012A 學分抵免申请表(2.欲抵免科目):學生填單→業管初審學分抵免申请表(研教组經辦)→授課教师審查→學生確認抵免結果→系秘書審核→系所主管複核→業管審核(研教组經辦)→研教组组長審核→教務長審核→業管確認上傳審查結果(研教组經辦)。
5.學分抵免申请表流程,詳如系。
叁、抵免说明:
1.抵免推广教育课程:
成绩達七十分以上,且至研究所入學時未超過五年者(含)(各研究所有更严格规定者,从其规定),请於系统送出后3日内缴交(可邮寄)「推广教育學分證明書」及「成绩單」正本至教务处研教组辦理。
2.抵免曾選讀之碩、博士班课程:
就讀大學或研究所期間,曾選讀碩、博士班课程成绩在七十分以上,且至研究所入學時未超過五年者(含),以及超出该系(所)规定毕业总学分数者,请於系统送出后3日内缴交(可邮寄)原校「歷年成绩單」及「修习硕、博班学分证明联」(或「修業證明書」)正本至教务处研教组辦理。
3.學生於他校推广教育学分班所修習之研究所课程,合計至多以就讀研究所規定毕业应修学分数(不含论文)四分之一為限;研究生经核准抵免学分数,合计至多以就读研究所规定毕业应修学分数(不含论文)二分之一為限。本项专案签经教务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四、已提出申请抵免學分且通過之科目,如係课务组已自動轉檔之必修課或已選修此课程,请務必於開學第一、二週自行上網退選,否則將造成已選課未到課,成绩零分之結果。
五、其他相關規定请參照「長庚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若各系(所)另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提醒您,未依規定辦理抵免者,會影響日後畢業學分之認定,请您慎重處理。
六、抵免學分審查結果,请於開學第二週至電子表單「線上核簽管理系統」點選「流程追蹤」查询。
七、疑问洽询单位:
1.欲聯繫授課教师,可至查询授課教师分机号码。
2.專業必選修课程:各系(所)或研教组(研教组分機5046、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