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 校園體育設施對外共享情形 Shared sports facilities
发布日期: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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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动设施之使用划分优先顺序如下:
(1) 學校重大集會(含場所準備及撤離時間)
(2) 體育教學
(3) 主(承)辦校內外運動比賽
(4) 運動代表隊訓練
(5) 各單位(含系學會及社團)辦理之活動
(6) 本校教職員生及會員個人使用
(7) 校外單位借用
二、本校运动设施包括:
(1) 室內場地:綜合體育館、韻律室、撞球室、技擊室、桌球室、羽球室、體適能中心。
(2) 室外場地:田徑場、人工草皮足球場、薄膜屋頂籃、排球場、據德樓旁籃、排球場、明德樓旁網球場、排球場、打擊練習場。
(3) 各運動場地附屬設備及器材室。
叁、其他事项:
田径场、室外篮、排球场,在不影响本校教学及活动情况下,开放校外人士个人免费活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