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治疗学系财产管理及借用原则
一、系上圖儀費、設備費所購買之任何圖儀設備、教學研究器材、圖書及錄影帶 等,且有資產編號者,均為本系財產。
二、為提高本系财产之管理、借阅、使用效率及维护,特订立此管理办法,本系财产应置於系上及实验室,由负责的各教师為财产管理人。
叁、借用方法:
先至系辦公室填寫借用單,登記欲借用之器材、物品或書目,之後由管理人取出交給借用人。
四、借用人:
限本系所教職員及學生,但以教學為優先。
五、借用期限:
以兩週為原則,借用期限期滿時,如無他人預約,可向管理人辦理續借,若有他人預約則以先預約者為優先。
六、预约:
當欲借用之財產被他人借出時,可向管理人辦理預約。
七、归还与维护:
借出之財產,於使用完畢後,請歸還給管理人,由管理人清點後,至系辦公室填寫歸還日期,如有缺損情形則在借用單上註明,並由借用者與管理人協調連絡賠償或補購事宜。
八、本办法经系所务会议讨论通过,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