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导】第叁讲:遵守路权,你我安全!
发布日期: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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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路權 更加安全
??♂?【行人】行人有绝对路权,但「安全」仍要自己把关
- 行人在交通环境中属於弱势,法规赋予了极高的保护,但这不代表行人可以无视规则。
- 行人穿越道的「絕對路權」:當行人走在斑馬線(行人穿越道)上時,擁有「絕對路權」, 汽機車行近斑馬線,無論有無號誌,都「必須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自112年起,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罰鍰已加重至最高 6,000元。
- 没有斑马线的路口也要让:即使交岔路口未划设斑马线,只要有行人正在穿越道路,车辆同样必须暂停礼让。
- 行人的义务与责任:行人虽然拥有优先权,但也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天桥或地下道,不可违规闯红灯、不可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也不可滑手机导致分心。若行人违规闯红灯被撞,在法律上将不享有绝对路权,且需负担主要肇事责任。
- 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这是最基本的準则,行经交岔路口时,转弯的车辆必须礼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如果是相对方向的两车都要进入同一车道,则是「右转车要让左转车先行」。
- 支线道让干线道先行: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必须学会分辨「谁是主干道、谁是支线道」:
- 看标誌与标线:看到「停」或「让」的标誌,或是路面上有倒叁角形标线「停」字标线,代表你正处於「支线道」,必须减速暂停,让干线道车辆先走。
- 看闪光号誌:闪红灯代表支线道,必须「停车再开」;闪黄灯代表干线道,必须「减速接近、小心通过」。若闪红灯车辆未停车礼让而发生车祸,通常须负担主要肇责。
- 看车道数量:如果没有标誌或号誌,车道数较少的车辆(少线道),必须礼让车道数较多的车辆(多线道)。
- 左方车让右方车先行:如果在无号誌路口,且无法分辨干支道(车道数也相同),且同為直行车时,左方车必须暂停,礼让右方车先行。
- 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鸣笛时,享有最高的「绝对路权」,同向或双向车辆应立即向两侧避让,绝对不可在后方跟随急驶或抢快,违者最高可罚3,600元并吊销驾照。
许多驾驶人有一个严重的迷思:「我是直行车(有路权),对方转弯撞到我,我绝对没错!」,在法律与车祸鑑定实务上,享有路权不等於拥有「无敌星星」,法规规定驾驶人随时都有「注意车前状况,并随时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的义务,如果您虽然拥有路权,但经过路口却超速、未减速慢行或滑手机分心,法院仍会依据「过失相抵」原则,判定负担「肇事次因」(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交通安全宣导-路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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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权是优先通行的门票,但「防御驾驶」与「注意安全」才是平安回家的保障!
互相礼让多一分,校园安全满分!
長庚大學 学务处 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