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救助总会「115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奖助学金」(3月16日中午12時截止)
发布日期: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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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资格:
(1)凡泰北及缅甸地区来臺就读大专院校(含五年制专科四、五年级),经济困难,学业成绩平均70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级人数)达前百分之50,操行成绩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者。
(2)不含公费生、研究生及延长修业之学生。
2.奖励名额及金额:
(1)每年50名,每名新臺币1万元。
(2)泰北及缅甸侨生各25名,本会得视申请人数、成绩高低及侨生经济状况酌予调整两区名额。
3.应备表件如下:
(1)申请表。(附件-115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奖助学金申請表)
(2)在学证明1份。
(3)114学年上学期学业成绩单(含学业、操行成绩及班排名)影本,并加盖学校证明戳记。
(4)泰北或缅甸地区华文学校毕业证书影本。
(5)清寒证明文件(开立单位:来台就学前毕业之华校或侨居地自治会等所开立之证明)。
(6)自传1份。
(7)本人金融帐户影本,请黏贴於申请表背面。
4.申请截止日:2026年3月16日中午12时。
5.缴交方式:纸本。
6.繳交地點:學生活動中心2樓学务处僑生辦公室。
7.审查程序:
(1)学校会整併纸本送件至中华救助总会。
(2)获奖公告:中华救助总会书面审核后,函知各校奖助名单并於中华救助总会官网公告。
(3)匯款:俟頒獎照片、印領清冊與線上問卷收齊後,奖助学金將匯撥至申請人個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