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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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长庚大学学生自治组织设置及辅导办法」部分条文

一、旨揭办法爰依本校组织规程第四十条规定,於114年12月11日校务会议及115年1月20日教育部臺教授青字第1150000033核定修正,修正部份条文其重点如下
(一)修正办法名称為「长庚大学自治组织设置及辅导办法」。
(二)修正適用對象為「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学生会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
(叁)修正辅导部门,删除资策会、增加毕联会及修正宿舍自治小组名称。
(四)新增组织办法「七、出缺或经补选仍无法产生之因应程序」。
(五)修正正、副责人资格及更换程序為「正、副负责人之异动应於二週内主动向课外组报备」。
二、修正后办法如网址:/regulation/RegulationManagement/RegulationDetail/2fe0277f-073a-4f5e-802b-c95972267cc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