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會114年11月21日侨生畢字第1140091530號書函諒達。
二、国家发展委员会(下称国发会)、劳动部及内政部移民署,针对旨揭法案修法重点、外国专业人才工作申请(含副學士以上應屆毕业侨生免工作許可工作)、外國專業人才适用劳退新制、就业保险投保及请领、居留及永居申请规范等资讯汇编简报说明(详见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僱用法资讯专页,网址:丑迟迟辫蝉://蹿辞谤别颈驳苍迟补濒别苍迟补肠迟.苍诲肠.驳辞惫.迟飞/颁辞苍迟别苍迟冲尝颈蝉迟.补蝉辫虫?苍=8贰20叠叠础0础贵顿356贰5)。
叁、另针对侨外生留臺工作部分,国发会另製懒人包(详附件),內容包含侨生毕业後延期居留年限、申請步驟以及适用对象等。
四、倘有旨揭法案或留臺相關問題,請洽國發會Talent Taiwan 國際人才服務及延攬中心,官方網站:talent.nat.gov.tw;諮詢信箱:help@talent.nat.gov.tw;服務專線:02-7733-7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