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来臺求学之清寒侨生於發生傷病事故時,給予妥適之醫療照護,使其能安心就學,家境清寒之侨生(含港澳生)可申請僑務委員會清寒侨生健保補助!
一、补助对象
依「全民健康保险法」第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侨生如領有居留證明文件,應自在臺連續居留滿6個月或曾經出境1次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之日起,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二、申请方式
(1)清寒证明:开立单位请参考清寒证明文件开立单位(附件1)
(2)申请书(附件2)為避免判讀錯誤,務必電腦打字並正確填寫申请书資料。
(3)上传申请资料:
叁、补助额度
每月缴交健保费用由侨务委员会补助50%,学生自付413元。
四、清寒证明缴交一次即可,经审查通过后健保费享有一半补助,无需每学期提供。
附件1-清寒证明开立单位
附件2-僑務委員會補助清寒侨生健保費用申請表
附件3-僑務委員會補助清寒侨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費用作業流程
相关法规:、&苍产蝉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