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依据劳动部114年10月29日劳动发就字第1140515632号书函办理。 二、依就业服务法第5條第2項第6款規定,雇主招募員工,不得有:提供职缺之经常性薪资未达新臺币4万元而未公开揭示或告知其薪资范围。 三、為確保學子毕业後求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