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因应全民国防暨军事训练课程自111学年度改為选修课程,相关课程抵免或修课者得参考下列原则办理:
壹、抵免作业
一、资格
(一)已修毕全民国防教育暨军事训练课程者。
(二)现任国军士官以上职务,经权责单位核准就读或在职进修者。
(叁)已服常备兵、补充兵、国民兵及替代役期满退伍持有退伍证明者。
(四)领有县市政府核发之身心障碍手册者。
(五)外国学生。
(六)持居留证之外籍生,未在中华民国设有户籍,并持有证明文件者。
二、办理方式
(一)学务处軍訓教學組確認申請人資格。
(二)学务处軍訓教學組審核申請人提交之「長庚大學免修全民國防教育暨軍事訓練課程申請表」、「長庚大學抵免學分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
(叁)教务处註册组办理抵免事宜。
贰、修课原则
一、校内选课
本校學生得依個人時程選修学务处軍訓教學組開設之全民國防教育暨軍事訓練課程。课程修毕成绩及格后,得依抵免作业办理抵免事宜。
二、校际选课
本校学生亦可申请校际选修全民国防教育暨军事训练课程(应依各校规定办理)。课程修毕成绩及格后,得依抵免作业办理抵免事宜。
參、本說明如有未盡事宜,請洽学务处軍訓教學組校內分機: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