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就讀的僑外生工读 在學就讀的僑外生工读重點規範() 來臺就學僑生倘有工读需要,須備齊文件後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工作許可;除寒暑假外,每週工读時數不逾20小時為限。 无工作许可证打工除依就业服务法处以罚鍰外,情节重大者尚可能遭立即遣返出境处分,3年内不能入臺。 侨生倘於毕业后有实习需求,逕依教育部「大学校院侨生港澳学生及外国学生毕业后申请在臺实习作业要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