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庚大学清寒助学金
一、 申请期程:即日起至115年3/13日止。
二、 各助学金採线上申请,不受理纸本申请。
叁、 申请资料上传网址:
四、 受理申请助学金类别及相关条件(含检附证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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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名 額 |
适用 对象 |
助学金额 |
学业 成绩 |
操行 成绩 |
检附 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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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类 |
未限定 |
低收 入户 |
1.生活助学金:25,000元/学期 |
—— |
80分 (含) 以上 |
低收入户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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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住宿费全额补助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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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类 |
全校30名 |
清寒优 秀学生 |
5,000元/学期 |
总平均 75(含) 分以上 |
80分 (含) 以上 |
家庭年收入114萬以下所得證明或就学贷款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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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类 |
未限定 |
清寒中重度残障人士暨残障人士子女 |
10,000元/学期 |
—— |
—— |
殘障手冊影本及家庭年所得清單或就学贷款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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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类 |
未限定 |
清寒原住民 |
10,000元/学期 |
—— |
—— |
戶口名簿影本及家庭年所得清單或就学贷款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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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类 |
未限定 |
失业家庭子女(不含研究所在职专班学生) |
10,000元/学期 |
—— |
—— |
1.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之非自愿性离职证明 2.家庭年收入114萬以下所得證明或就学贷款證明 3.叁个月内之户籍誊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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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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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前一学期的成绩為評核依據。 2.申請第二类清寒优秀学生之名額分配方式: (1)各学院依其合格申请人数佔全校合格申请人数比例分配。 (2)同一學院之申請人數如超過配額時,依学业成绩高低順序遴選。 3.未領有本校「大學部學生学业成绩優良獎學金」,始得申請第二类。 4.第六类助學金: (1)非自愿性离职失业期间认定:失业期间连续且超过1个月以上,未逾6个月。 (2)学生之父母均為非自愿离职失业者,仅得以其中一人之身分请领。 5.第一类之住宿全額補助,包含寒暑假期間之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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