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猫先生

移到主要内容

臺灣銀行就学贷款作業須知

申请资格及条件

申贷时,应符合下列资格及各项条件:

()申贷资格:有户籍登记之中华民国国民,就读「国内」(不含港、澳及大陆地区)公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具正式学籍及固定修业年限之在学学生。

()申贷条件:

1.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學生已結婚者,為學生及其配偶)合計之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申請就学贷款必要者。但縱不符合教育部公告之家庭年所得總額標準且未經就讀學校認定有申請就学贷款必要,惟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亦可申請就学贷款:

(1)未成年。

(2)已成年就读下列经各级主管机关立案之国内公私立学校,且具正式学籍者:

a.公私立国民小学或国民中学。

b.符合高级中等以下教育阶段非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实施条例第叁十条第二项规定。

c.有固定修业年限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及进修学校。

d.无固定修业年限之专科以上进修学院(校)。

2.学生及连带保证人均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并有户籍登记者。驻外公务员在国外出生之子女返国就学后尚未取得户籍登记者,得先以居留证及中华民国护照申请。

3.學生並未享有全部公費及全部学杂费减免,且未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但如享有部分公費、部分学杂费减免、助學金及(或)補助,而其應繳學雜費等費用(下稱學雜各費)於檢除上開部分公費、部分減免金額、助學金及補助後仍有差額者,就該差額部分,亦可申請就学贷款。

4.學生如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前置協商,惟於本行無債信不良紀錄者可申請貸款或展延;但有更生、清算等相關註記,即不得申請新撥就学贷款或緩繳本金。

同一教育阶段申请应备文件

学生於同一教育阶段「第一次」申贷时,应準备下列各项文件:

1.学生及连带保证人之国民身分证正、影本及印章。

2.学生之註册缴费通知单。

3.对保手续费新臺币100元。

4.依下列规定检附登载详细记事之新式户口名簿或叁个月内申请之其他户籍资料证明文件,倘為纸本文件请提供正本(以下简称户籍资料证明文件)

(1)学生未成年者,应检附学生及父母(或监护人)之户籍资料证明文件。

(2)学生已成年且未结婚者,应检附学生、父母及连带保证人(如连带保证人非由父母担任者)之户籍资料证明文件。

(3)学生已结婚者,应检附学生、配偶及连带保证人(如连带保证人非由配偶担任者)之户籍资料证明文件。

()学生於同一教育阶段「第二次以后」请拨倘需临柜对保者,应準备下列各项文件:

1.学生之国民身分证及印章。

2.学生之註册缴费通知单。

3.对保手续费新臺币100元。

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倘有需要)

註:学生於同一教育阶段「第二次以后」请拨,如原连带保证人有异动并经本行同意或本行要求更换时,新连带保证人必须亲自到行对保,并準备新连带保证人之国民身分证、印章及户籍资料证明文件重签借据。


申请人是否要检附家庭收入证明文件

不需要。因係由学校製作查调家庭年所得汇报档,送教育部电算中心汇转财政部财政资讯中心查调申贷学生之家庭年所得总额是否符合资格之故。


申请人是否每一次申贷都要调查家庭年所得总额

无论第一次申贷或第二次以后申请拨款,均须送财政部财政资讯中心查调家庭年所得总额。

()如学生於112学年度(自11281日起至113731日止)申請就学贷款,則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所查調之範圍為該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學生已結婚者,為學生及配偶)於111年度(自11111日起至1111231日止)之所得资料,包括薪资、利息、股利、中奖奖金等所得在内。

同一阶段申请应於何时至臺湾银行办理申请手续

申请期限:

1.上学期,每年81日起至当学期缴费截止日。

2.下学期,每年115日起至当学期缴费截止日。

()应办手续:

1.学生於同一教育阶段第一次申贷时,应於上述申请期限内办理「签订额度借据」及「申请拨款」之手续。

2.学生於同一教育阶段第二次以后请拨时,应於上述申请期限内及借据所定借款额度内办理「申请拨款」之手续。但借据所定借款额度如因学生在国内就学时间延长或学杂各费调涨等事由而致不敷使用者,依借据之约定,本行得於知悉该事由时,以书面通知学生调整剩餘之借款额度,学生及其连带保证人则应就实际申请拨款之合计金额负还款责任。

3.學生首次於本行申辦時,需於本行「就学贷款入口網」註冊為會員,確認填寫無誤後送出並列印一份共五聯(說明聯、第一聯銀行存執、第二聯學校存執、第叁聯學生留存及簡訊動態密碼服務申請書),再持該申請書至本行申辦。其後每一學期申請前,亦須登入網站填寫貸款申請/拨款通知书。

4.到本行办理对保需缴交手续费新臺币100元。

()办理地点:本行除简易型分行、信託部、公库部、财务部、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外,任一营业单位都可以办理签订额度借据、申请拨款及还款之手续。至於拨款、异动及帐务处理等则由承贷分行办理。

註一:所谓「同一教育阶段」,係以高级中等学校、大学、专科学校、技术学院、硕士、博士及其他学程等各分别為一教育阶段。

註二:如係同一教育阶段,但就读学校不同,须分别签订额度借据。

註叁:同一教育階段第一次申貸之貸款申請書及第二次以後之撥款通知書,格式相同,共用「貸款申請/拨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通知书」。


同一阶段申请流程

()学生於同一教育阶段「第一次」申贷之作业流程如下:

1.登入本行「就学贷款入口網」(網址https://sloan.bot.com.tw)填写申请书,确认填写无误后送出并列印,再持该申请书及其他应备之各项文件(请详阅问二),邀同所有法定代理人及连带保证人亲至本行办理签订额度借据之手续。

2.本行於核对「借据」及「申请书」上之资料正确无误后盖章,并收取对保手续费每笔100元後,將「申請書」第二、叁聯交還借款人。

3.借款人於註册时,应持经本行盖章之「申请书」第二联,向学校办理缓缴学杂各费之手续。

4.學校可自本行「就学贷款入口網」下載學生對保資料,或依據「就学贷款申請書」製作借款人家庭資料電子檔,送教育部電子計算中心轉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調借款人家庭年所得。

5.财政部财政资讯中心查调借款人家庭年所得后,将不符合教育部所订定摽準者之资料回覆教育部电子计算中心转送学校。

6.學校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送還之不合格名冊,將不合格者剔除,製作申貸清冊及磁片送交本行,或將合格名冊上傳本行「就学贷款入口網」,學校並通知不合格之申貸學生補繳學雜費。

()学生於同一教育阶段「第二次以后」申贷之作业流程如下:

1.學生(即借款人)登入本行「就学贷款入口網」填寫「通知書」,確認無誤後送出,並依對保方式不同分列如下:

(1)臨櫃對保:由學生攜帶本人身分證、印章(親簽亦可)、本學期之撥款通知書、上一次申請時之貸款申請書第叁聯、註冊繳費通知單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倘有需要),亲往本行各营业单位对保。原连带保证人如有异动并经本行同意或本行要求更换时,则应邀同新连带保证人及未经更换之原连带保证人亲至本行办理签订「增补约据」等作业。本行於核对「通知书」上之资料正确无误、办妥对保手续并收取对保手续费每笔100元後,將第二、叁聯交還借款人。

(2)线上申贷:就读学校上传申贷学生之身分证统一编号及可贷金额等相关资料至本行入口网,借、保人之重要资料未变动,且本次申请贷款项目不含生活费与海外研修费,学生可持本行晶片金融卡或以上一学期完成拨贷之申请书所载手机门号接受简讯验证码,即得於线上核验身分,完成该学期之线上申贷程序,并列印申请书(上有线上申贷专用章戳记)。

2.借款人於註册时,应持经本行盖章之「通知书」第二联,向学校办理缓缴学杂费之手续。

3.學校可自本行「就学贷款入口網」下載學生對保資料,或依據「通知書」第二聯製作借款人家庭資料電子檔,送教育部電子計算中心轉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調借款人家庭年所得。

4.与第一次申贷时之作业流程5.相同。

5.与第一次申贷时之作业流程6.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