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学年度经由特殊选才录取本校并符合本校大学部优秀新生奖助学金办法申请资格者名单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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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学系 |
准考证号码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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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质奖 |
職能治療学系 |
150991410009 |
苏宥蓁 |
- 符合资格者请填写附件「优秀新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并於115年7月31日前将奖学金申请表、本人之邮局/合作金库/元大银行(择一)之存摺封面及其他证明文件转存合併為一pdf档上传至奖助学金线上申请表单(每人限填一次勿重复填写),以完成奖学金申请程序。如於截止日前未提出申请,即视同放弃,以避免争议。
- 如经慎重考虑后放弃本奖学金之受领资格,请填写「优秀新生奖助学金-放弃奖学金切结书」以避免日后争议,谢谢您的配合。放弃奖学金切结书需经家长签名同意并於115年7月31日前将纸本邮寄至33302桃园市龟山区文化一路259号。受理单位:教务处荣誉学程办公室,联络电话:03-2118800分机5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