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杂费奖助说明(114学年度起入学者适用) 办法 依「相關機構專任人員就讀本校獎助办法」辦理。 适用对象 經本校碩、博士班招生入学管道就讀本校碩、博士班之台塑企業及長庚醫療體系等所屬機構專任人員。 以报考在职生名额入学為优先,如该系所无在职生名额得报考一般生,且须於入学后持续在职者。 奖助说明 每学期得减免学杂费百分之四十(学杂费含学费、杂费或学分费)。 硕士班奖助3年(6学期)、博士班奖助5年(10学期)。 如於奖助年限年内毕业者,奖助至毕业当学期止。 缴交资料与申请时间 需检附申请表及一个月内有效之在职证明文件。 於每学期第十週缴交资料至教务处研教组,逾期申请者视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