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猫先生

关於抽血后受试者身体不适

《主题》

关於抽血后受试者身体不适

《案例》

A同学加入B主持人的人体研究计画,至B主持人实验室接受抽血;抽血后有头晕情形,反映研究团队有多抽血。

《案例分析与参考对策》

一、抽血类型之人体研究,抽血量符合以下规定者為简易审查案件:自体重50公斤以上之成年人,採集手指、脚跟、耳朵或静脉血液,应考虑健康情形、採血步骤、採血量及採血频率;採血总量八週内不超过320毫升,每週採血不超过二次,且每次採血不得超过20毫升。不符合上述规定之抽血研究,将被归类為一般审查案件。

二、计画主持人应於受试者同意书载明採血流程、採血量以及採血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风险,以及採血后身体不适之处理方式,例如採血部位瘀青、疼痛、晕针及处理方式。採血后受试者身体不适,建议应协助就医,并事后追踪受试者情形。

叁、研究人员应在事前进行说明抽血流程、抽血量以及可能之不适,并经受试者同意及签署同意书后始得执行。

四、受试者参与採集人体血液检体研究,建议确认每次抽血量及抽血频率,出现身体不适请立即向研究团队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