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试者申诉諮询专区
发布日期: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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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申诉流程图
本办公室经办受理申诉案件后,立案知会办公室主管及蒐集相关资讯,并同步知会计画主持人,计画主持人须於七个工作日内填写「长庚大学人体研究受试者申诉案计画主持人说明处理表」回覆本办公室处理方式。
此处理方式将经由本办公室主管决议是否执行进一步处置(若评估為重大案件,由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提报校长),本办公室经办将处理过程及结果纪录於「长庚大学人体研究受试者申诉处理纪录表」呈报办公室主管,并将此结果回覆该案申请者。諮詢/申訴專線:(03)2118800 分機5153
諮询/申诉信箱:hrpp@mail.cgu.edu.tw
地址:33302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9號 管理大樓12樓 受试者保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