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人員申請机车入校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如下,敬請配合。
一、学生:
(一)由系所协助以线上核签系统填写校内便签(作业表单25-01),請詳填申請事由、学生姓名、學號、騎乘機車車號、接送者姓名、學號、需求時間等資訊。
(二)检附1週内之地区医院级诊断证明书,選擇會簽單位學務處及总务处,呈請院長核示。
二、教职员:
(一)以線上核簽系統填寫校內便簽(作業表單25-01),請詳填申請事由、教职员姓名、員工編號、騎乘機車車號、接送者姓名、員工編號、需求時間等資訊。
(二)检附1週内之地区医院级诊断证明书,選擇會簽單位環安室及总务处,呈請一級主管核示。
叁、每案以最高一个月為原则,呈准后请於进出校园时出示核准之便签供警卫查证,并请依规定行驶及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