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實習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及「学生校外实习作業辦法」已於114年6月24日經行政會議修訂通過,並自發布日施行。
发布日期: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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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生实习审议委员会设置办法」修正满意度调查问卷及新增满意度分析栏位,并新增「不适应之辅导与转介处理」之相关条文。
三、「学生校外实习作業辦法」第四條第五點擬修正為「督導」與合作機構訂定學生個別實習計畫。
四、检附修正条文前后对照表、全文及相关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