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台塑关係公司委託之产学合作案件是否具优先性或排他性?
A:本校之产学合作以协助各类型公司技术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為目标,故并无优先性或排他性。
Q:学校可提供之产学合作服务项目為何?
A:学校可提供之服务项目包含研究开发、创新设计、检测分析、样品製作、技术諮询等各式服务。
Q:厂商於諮询期间,若要求教师撰写简易计画书或进行初步样品检测分析时,是否须付费?
A:厂商於諮询期间,若有要求教师撰写简易计画书或进行样品检测分析或其他劳务事项时,得由教师视工作内容自行评估,依本校「产学合作计画实施办法」与厂商签立产学合作计画案,收取技术服务费用。
Q:厂商如何委託教师执行产学合作计画?
A:厂商与教师谈妥计画内容与权利义务,并备妥产学合作合约书,转请教师向学校申请立案,并於通过后即可实施。
Q:厂商应如何支付产学合作所需之经费?
A:当本校依产学合作合约书所订定之付款时间製备收据向厂商请款时,厂商得以支票或电匯方式支付之。若於匯款完成后,须将匯款佐证文件提供予执行计画之教师,以利教师办理后续校内缴款事宜。
Q:计画执行期间,若因故(如:延期、经费增减、款项变更、主持人更换、或其他原因)需进行计画内容变更时,应如何办理?
A:得於本校技术合作处袄建教合作中心网站,下载「产学合作附约书」,厂商填妥内容并用印后,送交本校计画主持人办理即可。
Q:厂商若有产学合作需求时,应如何寻找适当之教师?
A:厂商可由本校网站袄教学研究,依其技术需求之领域,寻找适当之教师,主动与教师联繫;或洽询技术合作处建教合作中心业务承办人以协助媒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