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产学合作的定义為何?
A:广义的说,产学合作係指学校為促进各类产业发展,与政府机关、法人机构、公司、学术研究机构等合作办理下列事项之ㄧ者:
各类教育、培训、研习研讨、实习或训练等相关合作事项。
其他有关学校智慧财产权益之运用事项。
Q:本校产学合作计画之业务权责如何划分?
A:依本校规定:政府机构、政府与公营事业单位合作、长庚医院等补助之研究计画由本校研究发展处办理;若係由公司(厂商)单独出资或由政府与民营事业单位、工研院、法人基金会、医疗机构(不含长庚医院)等共同出资之研究计画,则由技术合作处办理。
Q:向技术合作处提出产学合作计画之立案申请时,须準备哪些文件?
A:须填具「长庚大学执行产学合作计画申请表」(表号:093000101),并检付合约书与计画书之合订本至少一式叁份(校方一份、厂商一份、主持人一份,无合约书者须附委託证明文件),依表单流程传签,经核准后立案执行。
&苍产蝉辫;另亦须填具「长庚大学产学合作案主持人同意书」(表号:093000110,计画之主持人(包含共同主持人皆要,為一次性签署,已签署过不须每案签),另参与各计画之人员应签署「长庚大学产学合作案参与人同意书」(表号:093000111,计画之主持人自行衡量是否要請參與人簽,為每案簽署)。
Q:产学合作计画案件是否有执行期限或金额之限制?
A:本校因配合委託厂商需求,对於计画案件之期限或金额并无限定,但於计画经费中须编列行政管理费,该管理费之编列标準為应列计计画经费总额内编列15%管理费。
Q:产学合作计画书之撰写是否有其格式限定?
A:本校因配合委託厂商需求,对於计画书之撰写格式并无特别限定,以合作双方能接受為原则。
Q:产学合作合约书应如何订定?
A:本校技术合作处\建教合作中心网站,附有產學合作合約書範本。若採用委託廠商提供之特定合約書時,必須確認合約內容之合理性,不得有損害本校聲譽或影響校內其他教師權益之內容。
Q:计画主持人如何向委託厂商申请计画款项?
A:计画主持人携带合约书与呈准之计画申请表,逕至会计室开立收据后,将收据寄予委託厂商请款。
Q:委託厂商拨付计画款项后,计画主持人应如何将款项转入计画案使用?
A:委託厂商若以电匯方式拨付款项时,厂商须提供匯款文件予计画主持人,计画主持人经由登录本校惭滨厂系统线上列印缴款单,将匯款文件连同缴款单逕送总管理处财务部出纳组(简称:台北出纳),待出纳掷回缴款单后,再将缴款单送技术合作处建教合作中心办理即可。委託厂商若以开立支票方式拨付款项时,计画主持人经由登录本校惭滨厂系统线上列印缴款单,将支票连同缴款单逕送本校出纳组,待出纳掷回缴款单后,再将缴款单送技术合作处建教合作中心办理。
Q:计画执行期间,若因故(如:延期、经费增减、款项变更、主持人更换、或其他原因)需进行计画内容变更时,应如何办理?
A:须填具「长庚大学产学合作计画反应单」(表号:093000102),说明变更原因,并检附厂商用印之「产学合作附约书」,一併送交技术合作处办理即可。
Q:计画结案后若有剩餘经费,应如何处理?
A:剩餘经费之处理,合约有规定者,依合约办理;合约无规定者,得视需要填具「长庚大学产学合作计画结案餘款转移申请表」(表号:093000107),将剩餘经费依下述叁种方式择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