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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製作业 ■申办时间:每年叁月初旬 ■承办人员:陈美玲、陈淑贞 ■联络电话:5377、3401 ■法令、规章依据:私立學校法,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及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规定 ■注意事项: 一、校预算不以单位分配方式编列,係各单位之最基层单位依其工作机能,由该单位按学校发展及教学、研究计划提出预算。 二、特定项目由相关部门负责编製预算: 1. 人事室:薪资统一由人事室依据教学部门提供增聘教师人数及行政人员名额编列人事费用。 2. 图书室:教学单位提供增购书籍、期刊、影带等资料,交由图书室负责编列。 3. 总务处:学校依发展所兴建之宿舍、教学大楼等,依工程进度,编资本性预算。 4. 会计室:財务計劃有關借款之利息等負責編列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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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费用付款审核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每日办理 ■承办人员:陈宗佑 ■联络电话:3400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所得税法、营业税法等相关法令 二、规章: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则、各类核决权限表 ■注意事项:
一、通则: 2.發票或收据應依规定貼於单据粘贴单並依核決權限规定呈有權核決之主管,如有相關附件亦一併呈核。
二、付款方式: 叁、税额扣缴:凡各类所得如薪资、利息、授课、鐘点费、演讲鐘点费、稿费、审稿费(领据应贴千分之四印花)、租金、中奖等超过起扣额均须依扣缴率办理扣缴,外籍与国内居住者其扣缴率均不相同,请参阅薪资所得扣缴办法及各类所得扣缴率标準(行政院发佈)。以暂借款支付上列项目时须先预扣税额后餘额交付受款人,税额部份由学校按期缴交国库。 四、费用报销以统一发票、收据(抬頭长庚大学統一編號02612701,用胶水粘贴在”单据粘贴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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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差旅费审核作业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每日办理 ■承办人员:陈淑贞 ■联络电话:3401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所得税法、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準则等相关法令 二、规章:国内外出差办法 ■注意事项: 一、国内部份:
1.出差分為长程及外勤(短程)二种,单程50公里以上為长程出差。 二、国外部份:
1.参加国外会议时填写教职员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 三、其他:遇费用調整時,請參閱相關規章规定核銷。 ■各项标準 国内出差旅费报支标準表(校内经费) 规章制度 > 出差 出差旅费标準表(114年后)&苍产蝉辫;(政府补助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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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经费付款审核 ■承辦單位:会计室
■承办人员:請參照会计室成员介绍
一、法令:审计法、会计法、支出凭证证明规则等相关法令 ■注意事项: 一、核銷政府補助款,憑證正本粘貼政府规定之粘存單,並註明核銷案號及項目。 二、政府机关核销注意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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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材付款审核 ■承办人员:羅世宏 ■联络电话:3401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隨到隨辦。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所得稅法、營业稅法、營利事业所得稅查核準则等相關法令 二、規章:資材管理規则、買賣合約書、固定資產管理準则、核決權限表及授權書 ■注意事项: 一、发票之买受人抬头、统一编号、金额等不能涂改、更正,如有错误应要求厂商重新开立。 二、收料单与发票之厂商须相符。 叁、发票上註明请购案号须与收料单上相符。 四、超短交應依〝資材管理規则〞有關规定辦理。 五、凡以重量付款而又无固定包装者,需附磅单,但过小磅重未付磅单时,须至资材料库过磅,收料单应呈课长或科主任核签。 六、设备收料之材料檢驗表須送財產管理部門會同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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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付款审核 ■承办人员:陈淑贞 ■联络电话:3401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每日办理。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所得税法、营业税法等相关法令 二、規章:工程付款管理作业辦法、零星工程作业辦法 ■注意事项: 一、須將廠商基本資料及工料金額建檔完成,始可送發包部門辦理招標事务。 二、開工前承包廠商應簽認〝工程承揽切结书〞及〝施工安全告知單〞,送院校區工安部門確認,否则電腦即管制工程不得申辦付款。 叁、零星工程申办付款应检附〝发票〞、 〝零星工程汇总付款明细表〞、 〝工程承揽切结书”、 〝施工安全告知单〞及〝滞料进(出)厂清单〞,若有保固责任者应另附工程保固书〞。 四、新建工程如議定需預付款時,其累計預付款金額不得大於合約約定預付款上限;各次預付款簽辦時,均須先设定沖銷計劃(冲销起始及全数冲毕之进度时点)呈准后再凭以输入电脑立案管制。 五、工程承揽商施工品质,进度等发生重大异常,经工程会议主管指示或提报异常呈准后,即管制该工桯估算款不得先付后审。 六、〝工程保固书〞经工程承揽商签具送工程部门核查无误后即併验收付款案件送会计部门审查付款,会计审核后再送工程部门转委託部门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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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借款审核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隨到隨辦。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所得税法等 二、規章:財务管理規则、核決權限表、授權書、國內外出差辦法 ■注意事项:
一、暫借款申請單,應依實際需要載明需款日期,並以需款當日領款為原则。 叁、暂借款未用之金额,经办部门应填〝缴款单〞并载明原因向出纳部门缴款。 四、支付壹佰萬元(不含)以上款項,依〝防治洗錢法〞规定支票不得取消抬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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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计划收支报告表编製 ■申办时间:各计划执行完毕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会计法、审计法、决算法等相关法令 二、規章:財务管理規则 ■注意事项: 一、各計劃收支除依校方規章辦理外,尚須依政府相關法令及各計劃合約書之规定辦理。 二、每月依据电脑列印之明细表与粘贴单整理核对,并分各案暂存归档。 叁、各计划执行完毕,依电脑明细表与原始凭证加总无误后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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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整理 ■承办人员:各承辦人 ■联络电话:5015、5276、3401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每日不定時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所得税法、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準则等相关法令 二、規章:財务管理規则 ■注意事项: 一、缴款单须粘妥於收入清单内并核对收支总数与帐载相符。 二、原始凭证、粘贴单须粘妥於转帐清单内,并依序号装订,如附件另存须於转帐清单註明。 叁、校外政府补助款案件,正本粘贴单於转帐清单核决后抽出,依补助款项目、案号分类存放。 四、凭证整理完成放置於檔案櫃內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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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帐清单编製 ■承办人员:各承辦人 ■连络电话:5015、5276、3401、3400、3401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隨時辦理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營利事业所得稅查核準则、所得稅法等 二、規章:財务管理規则、會計制度 ■注意事项: 一、转帐清单即记帐凭证,亦俗称传票。 二、單項作业(如薪资、批价、资材、固定资产管理等)由電腦按所设定傳票要件列印相關轉帳清單。 三、帳务經辦依據審核完畢之费用性原始憑證編製轉帳清單。 四、依凭证性质按各部门选用正确之会计科目。 五、款項之支付依據財务管理規则等相關规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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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报表编製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每月月終及年度終了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所得税法、营业税法等相关法令。 二、規章:會計制度、財务管理規则。 ■注意事项: 一、须查核未核决及立冲帐异常资料并调整正确。 二、须查核电脑总帐、明细帐是否相符及借贷是否平衡。 叁、年度终了办理调整事项后,电脑决算并列印相关报表。 |
其他规章
发布日期: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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