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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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製作业

■申办时间:每年叁月初旬

■承办人员:陈美玲、陈淑贞

■联络电话:53773401

■法令、规章依据:私立學校法,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及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规定

■注意事项:

一、校预算不以单位分配方式编列,係各单位之最基层单位依其工作机能,由该单位按学校发展及教学、研究计划提出预算。

二、特定项目由相关部门负责编製预算:

1. 人事室:薪资统一由人事室依据教学部门提供增聘教师人数及行政人员名额编列人事费用。

2. 图书室:教学单位提供增购书籍、期刊、影带等资料,交由图书室负责编列。

3. 总务处:学校依发展所兴建之宿舍、教学大楼等,依工程进度,编资本性预算。

4. 会计室:財务計劃有關借款之利息等負責編列預算。

一般性费用付款审核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每日办理            

■承办人员:陈宗佑           

■联络电话:3400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所得税法、营业税法等相关法令

二、规章: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则、各类核决权限表

■注意事项:

一、通则:
1.
费用核銷須取具發票或收据等憑証,並注意抬頭須為长庚大学,統一編號為02612701,发票应加盖统一发票专用章、发票日期不得跨越会计决算日期(每年731),以符稅法规定。

2.發票或收据應依规定貼於单据粘贴单並依核決權限规定呈有權核決之主管,如有相關附件亦一併呈核。

二、付款方式:
1.
员工薪资及代垫款直接转存入员工户头,不须至出纳领款。
2.
水、电瓦斯等公共费用採专户扣款方式。
3.
厂商领款以匯款方式处理。
4.
受款人要求支票取消抬头,划线或禁止背书转让时,须另填〝用印申请单〞载明取消项目,呈一级主管核准,送出纳部门於付款时凭以取消,但暂借款项得以〝暂借款申请单〞代替。
5.
依防治洗錢法规定支付金額壹佰萬元(不含)以上者,不得取消抬頭。

叁、税额扣缴:凡各类所得如薪资、利息、授课、鐘点费、演讲鐘点费、稿费、审稿费(领据应贴千分之四印花)、租金、中奖等超过起扣额均须依扣缴率办理扣缴,外籍与国内居住者其扣缴率均不相同,请参阅薪资所得扣缴办法及各类所得扣缴率标準(行政院发佈)。以暂借款支付上列项目时须先预扣税额后餘额交付受款人,税额部份由学校按期缴交国库。

四、费用报销以统一发票、收据(抬頭长庚大学統一編號02612701,用胶水粘贴在单据粘贴单上。)

国内、外差旅费审核作业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每日办理

■承办人员:陈淑贞

■联络电话:3401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所得税法、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準则等相关法令

二、规章:国内外出差办法

■注意事项:

一、国内部份:

1.出差分為长程及外勤(短程)二种,单程50公里以上為长程出差。
2.
长程出差时,出差单由一级主管核准。
3.
原则上由洽公单位安排招待所供出差人住宿,惟招待所客满时出差人需洽与本校有合约之旅馆住宿,并取得发票或收据,按住宿费每日1,800(台北市2,600)元报销(如未檢附憑証者按规定七折報支)
4.
交通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并取得票根,如无票根依国光号票价,国光号未行驶路线依中兴号票价申请报销。
5.
出差膳杂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上班后出发或下午下班前销差者当日应支叁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当日应支叁分之一。
6.
外勤在叁小时以上於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得得支早餐费一佰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报支午餐费一佰陆拾元,下午七时半以后销差者报支晚餐费一佰陆拾元。

二、国外部份:

1.参加国外会议时填写教职员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
2.
出差人按國內外出差辦法所规定項目及金額辦理费用報銷。

三、其他:遇费用調整時,請參閱相關規章规定核銷。

■各项标準

国内出差旅费报支标準表(校内经费) 规章制度 > 出差

出差旅费标準表(114年后)&苍产蝉辫;(政府补助款专用)

研究经费付款审核

■承辦單位:会计室

■承办人员:請參照会计室成员介绍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隨時辦理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审计法、会计法、支出凭证证明规则等相关法令
二、规章:财务管理规则、资材管理规则、固定资产管理準则等

■注意事项:

一、核銷政府補助款,憑證正本粘貼政府规定之粘存單,並註明核銷案號及項目。

二、政府机关核销注意事项如下:

1.申請支付款項應本誠信原则,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偽造假應負相關責任。

2.計劃核銷依合約書簽訂內容辦理,如已辦理計劃變更並獲核准,则依變更後之內容辦理。

3..經费項目間流用依個別合約或各機關规定之流用比例及限制辦理。

4.支出凭证应按经常门及资本门分册装订,并依预算科目分类,且依序编号,各类预算科目间以隔页纸分隔。

5.核销时如有资本门请附上固定资产增加单(使用部门一联、管理部门一联)

6.用以核销之凭证须為原始凭据,正本遗失以影本代替需经商号及经手人、主管核章。

7.买受人须為本校抬头名称,"长庚大学〞,統一編號為〝02612701〞,地址為〝桃园市龟山乡文化一路259号〞。

8.原始凭证须註明购买日期,且為计划期间内之凭证方可核销。

9.凭证涂改处须核章(须為原经手人),核章须清晰易於辨认, 涂改处须核商号负责人章,但大写金额不得涂改须重开。

10.支出凭证内之品名栏位若有外文名词或代码者,须加译註中文名称。

11.国外採购案须检附请购单、外购同意书、发票、外匯水单(匯率计算)及国外收款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12.凭证金额须有单价、数量计算,不能只写乙批,须有明细内容及计算式。

13.若有校內相對補助經费,報銷單據須註明使用校內抑校外經费,且優先使用校外經费,使用校內經费須依校方规定辦理。

14.请妥為管制经费核销,按时分散报销,不可集中於结案前报销,将有消化预算之嫌,严重者将被移送法办,请特别注意。

15.本校付款採电匯支付,若厂商未曾与本校往来,请先洽办匯款帐户登记 ;登記卡於本校網路之行政服务--会计室--表单下载。

16.同一报销项目凭证可合併粘贴以节省纸张简化作业,请配合。

17.若須使用有關表單、查詢經费餘額、核銷规定可於本校網路之部門版面→会计室瀏覽,歡迎利用。

18.与计划相关之费用,方可报支。

19.為配合校方年度,每年7月学年度结帐,7月前憑證請於会计室公告時間內送達会计室核銷,逾會計年度憑證不予報銷。

1.人事费須按實際到職日起支薪,年獎準备金不得流用,若有溢領部份須繳回。

2.各項人事费之支出憑證須填註具領人之身份證字號及戶籍地址(里邻要填),并由具领人签章。

3.临时工之支出凭证须按日计酬、填註实际工作日期及每日工作内容。计划下之专、兼任助理不得再支领临时工资。

4.稿费應註明每千字單價及全文字數,並須檢附文稿,收據貼印花千分之四。已支領計劃研究津貼者不得再支領本項费用。

5.撰寫計劃書、執行報告及成果報告等,不得報支稿费或譯稿费。

6.屬工作協調性質、工作報告及檢討之會議不得支給出席费;非以專家身分出席者,亦不得支領出席费或鐘點费, 其核銷須附開會通知或訓練課程表、簽到紀錄及會議紀錄。已支領計劃研究津貼者不得再支領本項费用。

1.图书、期刊及电脑软体(加註内容)请检具点收证明书(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未列预算者不得报支),连同凭证一併核销。

2.文具须详列品名、单价及数量。

3.郵费須註明收件人、收件人地址及用途。

4.國際電話费須檢附明細表,註明受話人,並敘明具體通話事由。

5.電話裝機费,私人電話费不得報支。

6.影印资料请说明用途并检附样本(如数量多以封面及最末页附上),並註明中文摘要。影印圖書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不得報支费用。

7.印刷须说明用途并检附样本。

8.報支機構公务車油脂费須於憑證上鍵入車號,並註明路程及用途。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報支私人車輛油脂费者,須敘明理由。

9.凡開會所須之食品、飲料、點心及便當等餐费,須附開會通知、簽到紀錄及會議紀錄。

10.健、勞保费僅能核銷由校方負擔之部份,且該項支出應檢具原始憑證,如原始憑證無法分割,應編製支出分攤表。由受雇人員自行負擔之健、勞保费,不得於計劃下核銷。

11.刻章须於凭证上加盖所刻样式。个人私章不得报支,计划章未延期者仅得报支乙个。

12.調查訪視费須檢附問卷及受訪者名單。

13.資料譯碼及鍵入费須附問卷及譯碼簿,並註明資料長度及件數,計劃助理不得支領本項费用。

14.购买礼品须检附受赠者名单註明与研究关係。

15.電腦使用费應列示使用期間,計费標準。

16.電腦週邊應列示內容,如非耗材逾一萬元不得以其他费用報支。

17.資料處理费、檢索费應註明內容(附样张)、計费標準。

18.論文發表费附 抽印本,并註明补助单位字样,方可报支。

19.非計劃內人員不得報支研討會報名费、註冊费。



维护费須註明所维护物品之品名,並檢附所维护物品財產卡影本,財產卡影本請加蓋保管單位章。

(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只须加註固定资产编号)

1.出差申请书须叙明具体出差事由。

2.核銷時請檢附出差申請書,並填註出差旅费報告書,且按日敘明支出明細。



计划核定后即请採购使用,结案前六个月始提出者加註原因说明(密集自行採购亦同)

1.根據經费編列之规定,單價一萬元以下之设备得編列於业务费或材料费項下,惟核銷時需檢附點收證明書一併辦理。(卫生署案才可以)

2.各項设备核銷時,請檢具財產增加書,连同凭证一併核销。

3.资本门(设备费)不得与其它预算科目流用。

4.一般辦公事务设备,如辦公桌椅、櫥櫃、檔案櫃、置物架、書架、吸塵器、空氣過濾器、影印機、打字機、電話機、傳真機、電視機、护貝機、裁紙機、電子積木等均不得编列採买

5.研究计核定后请即时请购使用。



 

管理费須以原始憑證(水、電、瓦斯或人事等费用)核销,如原始凭证无法分割,应编製支出分摊表。

资材付款审核

■承办人员:羅世宏

■联络电话:3401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隨到隨辦。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所得稅法、營业稅法、營利事业所得稅查核準则等相關法令

二、規章:資材管理規则、買賣合約書、固定資產管理準则、核決權限表及授權書

■注意事项:

一、发票之买受人抬头、统一编号、金额等不能涂改、更正,如有错误应要求厂商重新开立。

二、收料单与发票之厂商须相符。

叁、发票上註明请购案号须与收料单上相符。

四、超短交應依〝資材管理規则〞有關规定辦理。

五、凡以重量付款而又无固定包装者,需附磅单,但过小磅重未付磅单时,须至资材料库过磅,收料单应呈课长或科主任核签。

六、设备收料之材料檢驗表須送財產管理部門會同驗收。

工程付款审核

■承办人员:陈淑贞

■联络电话:3401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每日办理。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所得税法、营业税法等相关法令

二、規章:工程付款管理作业辦法、零星工程作业辦法

■注意事项:

一、須將廠商基本資料及工料金額建檔完成,始可送發包部門辦理招標事务。

二、開工前承包廠商應簽認〝工程承揽切结书〞及〝施工安全告知單〞,送院校區工安部門確認,否则電腦即管制工程不得申辦付款。

叁、零星工程申办付款应检附〝发票〞、 〝零星工程汇总付款明细表〞、 〝工程承揽切结书 〝施工安全告知单〞及〝滞料进(出)厂清单〞,若有保固责任者应另附工程保固书〞。

四、新建工程如議定需預付款時,其累計預付款金額不得大於合約約定預付款上限;各次預付款簽辦時,均須先设定沖銷計劃(冲销起始及全数冲毕之进度时点)呈准后再凭以输入电脑立案管制。

五、工程承揽商施工品质,进度等发生重大异常,经工程会议主管指示或提报异常呈准后,即管制该工桯估算款不得先付后审。

六、〝工程保固书〞经工程承揽商签具送工程部门核查无误后即併验收付款案件送会计部门审查付款,会计审核后再送工程部门转委託部门存查。

暂借款审核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隨到隨辦。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所得税法等

二、規章:財务管理規则、核決權限表、授權書、國內外出差辦法

■注意事项:

一、暫借款申請單,應依實際需要載明需款日期,並以需款當日領款為原则。
二、暂借款预计报销日期之填列,暂借期间除因特殊情形详具理由外,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

叁、暂借款未用之金额,经办部门应填〝缴款单〞并载明原因向出纳部门缴款。

四、支付壹佰萬元(不含)以上款項,依〝防治洗錢法〞规定支票不得取消抬頭。

研究计划收支报告表编製

■申办时间:各计划执行完毕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会计法、审计法、决算法等相关法令

二、規章:財务管理規则

■注意事项:

一、各計劃收支除依校方規章辦理外,尚須依政府相關法令及各計劃合約書之规定辦理。

二、每月依据电脑列印之明细表与粘贴单整理核对,并分各案暂存归档。

叁、各计划执行完毕,依电脑明细表与原始凭证加总无误后编表。

凭证整理

■承办人员:各承辦人

■联络电话:501552763401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每日不定時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所得税法、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準则等相关法令

二、規章:財务管理規则

■注意事项:

一、缴款单须粘妥於收入清单内并核对收支总数与帐载相符。

二、原始凭证、粘贴单须粘妥於转帐清单内,并依序号装订,如附件另存须於转帐清单註明。

叁、校外政府补助款案件,正本粘贴单於转帐清单核决后抽出,依补助款项目、案号分类存放。

四、凭证整理完成放置於檔案櫃內备查。

转帐清单编製

■承办人员:各承辦人

■连络电话:50155276340134003401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隨時辦理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營利事业所得稅查核準则、所得稅法等

二、規章:財务管理規则、會計制度

■注意事项:

一、转帐清单即记帐凭证,亦俗称传票。

二、單項作业(如薪资、批价、资材、固定资产管理等)由電腦按所设定傳票要件列印相關轉帳清單。

三、帳务經辦依據審核完畢之费用性原始憑證編製轉帳清單。

四、依凭证性质按各部门选用正确之会计科目。

五、款項之支付依據財务管理規则等相關规定辦理。

会计报表编製

■申办时间:经常性业务,每月月終及年度終了

■法令、规章依据:

一、法令:所得税法、营业税法等相关法令。

二、規章:會計制度、財务管理規则。

■注意事项:

一、须查核未核决及立冲帐异常资料并调整正确。

二、须查核电脑总帐、明细帐是否相符及借贷是否平衡。

叁、年度终了办理调整事项后,电脑决算并列印相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