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兼任助理学习与劳动权益请参阅本校人事室兼任助理学习与劳动权益专区。
二、依「長庚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規範」:研究「學習型」兼任助理(獎助生) 學習範疇之認定由「研究学习型兼任助理(奖助生)认定研商小组」共同研商取得共識。
研究学习型兼任助理(奖助生)认定研商小组联络窗口:研发处行政组?施沛蘅,分机:3337,贰尘补颈濒:辫别颈丑别苍驳蔼尘补颈濒.肠驳耻.别诲耻.迟飞
叁、「学习型」兼任助理对於课程学习或服务学习等活动之措施或处置,认有违法或不当,致损害其权利或利益者,得依「长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规定办理。学生提出申诉前,应由所属系所(院)、计画执行单位或其他学习主管单位先行协调处理,并提出书面说明。
公告单位:研发处行政组
聯絡人:施沛蘅 (分機: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