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统筹管理精密共同仪器,於民国八十年成立「仪器中心」,以整合校内研究资源,充份运用贵重仪器;民国八十四年更名為「研究事务中心」,業務擴及教師研究計畫申請、管理。為因應本校持續發展,特依大學法第十一條及本校組織規程第十四條之規定,於民國九十年改組設置「研究发展处」(以下簡稱本處)。
本处置研发长一人, 並分設研发行政组、贵重及共同仪器中心、显微镜中心、实验动物中心。 各中心、組置主任、組長、行政人員及技術人員若干人,辦理各中心、組事務。
组织架构
发布日期:2024/05/28
|
點閱 :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