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名单订於115年3月18日上午9时起公告於甄选委员会网站,考生可经由甄选委员会网站()查询。
二、本校不办理报到,於115年3月18日邮寄分发录取通知书。於115年8月中旬寄发註册通知单。录取生应於註册时缴交学校毕业证书,或依教育部发布之「入学大学同等学力认定标準」规定缴交相关同等学力证明,否则取消入学资格,不准註册入学。
叁、分发录取生即取得本校系之入学资格,无论放弃与否,一律不得报名当学年度大学「申请入学」及参加「科技校院日间部四年制申请入学联合招生」第一阶段筛选。
四、有关新生入学註册相关讯息115年7月起可至本校首页「新生入学服务網」网页查询。註册组联络电话(03)211-8800 分机5980、5033。
五、若欲放弃入学资格者,应於115年3月18日至115年3月20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9時止,應依招生簡章規定方式及期限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学分发入学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六、115年3月21日起,分發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錄取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学分发入学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学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学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七、分发录取生完成声明放弃入学资格作业后,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请录取生审慎考量。
八、长庚大学教务处招生组联络电话(03)2118800分机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