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请资格
經由大學申請入学管道(不含外加名额),通过本校第一阶段学系筛选,同时具有以下任一身分并持有报名当年度有效之下列证明文件者。
(一)低收入户生︰符合社会救助法之低收入户标準,具有直辖市、县(市)政府社会局(处)或乡(镇、市、区)公所核发低收入户证明文件者(低收入户证明应载明学生姓名)。
(二)中低收入户生︰符合社会救助法之中低收入户标準,具有直辖市、县(市)政府社会局(处)或乡(镇、市、区)公所核发中低收入户证明文件者(中低收入户证明应载明学生姓名)。
(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孙子女︰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条例之特殊境遇家庭标準,具有直辖市、县(市)政府社会局(处)或乡(镇、市、区)公所核发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孙子女证明文件者(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孙子女证明应载明学生姓名)。
(四)新移民及其子女︰
1.新移民︰指大陆地区人民、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其他国籍国民,与本国籍国民缔结婚姻时,其身分為非本国籍国民者。
2.新移民子女︰指出生时其父或母一方為居住臺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另一方為新移民者。
贰、申请流程
(一)經由大學申請入学管道,通過第一階段學系篩選且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須於115年4月17日下午3時前至本校招生资讯网报名系统完成報名、繳費,並於115年5月6日前完成线上书审系统上传审查资料。
(二)申请人请以掛号邮寄方式於115年4月24日前(邮戳為凭)将申请资料(如下)寄送至本校教務处招生組(333桃园市龟山区文化一路259號教務处招生組),信封请註明「申请深耕助学入学」,逾期视為放弃,亦不接受补件。
1.长庚大学115学年度个人申请入学深耕助学计画入学资格申请书。
2.符合申請資格之證明文件。至本校教務处招生組,
(叁)低收入户生、中低收入户生经甄选委员会登录有案者亦需寄送。未寄证明文件者,视為一般生,不具有以「长庚大学深耕助学计画」入学资格。
叁、审查标準、招生学系名额等其他规定请见附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