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系临床试验与评估硕士班
教学助理评核作业细则
中华民国109年6月11日课程委员会通过
中华民国109年6月11日硕士班事务会议通过
中华民国113年5月3日硕士班事务会议通过修订
第一條 目的
為甄选本硕士班研究生教学助理(以下简称罢础),并依「长庚大学教学助理任用及评核作业要点」订定本作业细则。
第二條 TA 申請資格
研究生教学助理以任用叁年级(含)以下硕士生。
第三條 TA申請流程
由具担任罢础资格学生,向本硕士班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四條 TA名額分配原則
本硕士班於收到医学院核定之名额后,依课程优先次序进行分配。必修讲授课程為第一优先,第二优先為选修讲授课程,依课程所需安排罢础。如果罢础名额不足,在课程负责老师同意下,不同课程可共用罢础。
第五條 TA評核甄選
本硕士班办公室进行初步评估后,将各课程的罢础候选名单送交课程负责老师进一步甄选,送课程委员会进行最后确认,审核通过后任用。
第六條 工作日誌
依規定 TA 每月需填報「工作日誌」,研究生每月40 小時,於每月底前呈核並簽核完成。TA於教學助理工作日誌管理系統送出工作日誌後,督導人員進行簽核。
第七條 實施與修訂
本作业细则经课程委员会通过,呈硕士班事务会议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