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庚大学医学院生物医学系
國際交換學程事務委員會设置办法
中华民国一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公佈实施
第一條: 為促進本系國際交換學程各項事務之管理與運作,規範本系學生參與國際性學術競賽,以提昇本系與國際學校的學生學程交換活動及提高本系學生的國際觀,故設立國際交換學程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国际学程委员会)。
第二条: 组织
本會應由下列人員组织之:
一、 設委員五名,任期為叁年,委员任满或期中出缺,得经系务会议改选。主席由委员互推之。
二、 本會設執行祕書一人,由系技士兼任,綜理本會日常及專案行政事務。
第叁條: 職掌
一、订定本系与国外学校交换学程之时程与合作范畴。
二、订定本系学生参与国际性学术竞赛办法与规则。
叁、訂定及審查本系學生參與國外學校交換學程之遴選辦法、經費補助等相關事項。
四、审查参与国外交换学程之有关课程之抵修、跨系所科目抵修等相关事项。
五、审查本系学生参与国际性学术竞赛的资格。
六、协助国外学生赴本系进行交换学程之有关教学课程之科目。
第四條: 會議
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会议一次,视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有半数(含)以上委员同意始得召开。会议须有应出席委员半数(含)以上出席始得开会,以出席委员过半数(含)以上通过方式议决。
第五條: 其他未規定事項,均依照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實施與修改
&苍产蝉辫;本办法由系务会议通过后实施,并提医学院备查,修改时亦同。&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