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庚大学生物医学系
教学助理评核作业细则
中華民國 109 年 6 月 15 日课委会会议通过
中華民國 109 年 6 月 19 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113 年 6 月 7 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目的
為甄选本系教学助理(以下简称罢础),并依「长庚大学教学助理任用及评核作业要点」订定本作业细则。
第二條 TA申請資格
以研究所硕士及博士生為原则,大学部特定课程得视实际需求任用学士班叁年级以上之学生,且学士班学生仅能担任低於目前就读年级开设的课程TA。
第三條 TA申請流程
由具担任罢础资格学生,向生医系技士提出申请。
第四條 TA名額分配原則
各课程依作业要点申请罢础名额,并由教务处审查通过后聘任。如果罢础名额不足,在课程负责老师同意下,不同课程可共用罢础。
第五條 TA評核甄選
生医系技士进行初步评核后,将各课程的罢础候选名单送交课程负责老师进一步甄选,整合完毕后,送生医系课程委员会进行最后确认,审核通过后任用。
第六條 工作日誌
依規定,TA每月需填報「工作日誌」,大學部每月31小時,研究生每月40 小時,於每月底前呈核並簽核完成。TA於教學助理工作日誌管理系統送出工作日誌後,督導人員進行簽核。
第七條 實施與修訂
本作业细则经课程委员会通过,呈系务会议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