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用类别:提供长庚大学校内、外各单位办理研讨会、会议、演讲及各类学术性活动使用。
二、空间设施
(一)简报室位於本馆地下一楼,可容纳人数為&苍产蝉辫;93 人。
(二)简报室备有投影、音响、灯光及空调等各项设施,由本馆负责保管,并进行必要之清洁保养,以维持设备之正常使用,必要时得委託专业厂商协助检修。
叁、收费标準
(一)每小时收费&苍产蝉辫;1,500 元,不满&苍产蝉辫;1 小时者,以&苍产蝉辫;1 小时计。
(二)长庚大学校内各单位举办之公务会议,经事先申请,得免费使用。
(叁)长庚大学校内各单位主办之研讨会、演讲及各类学术活动,经专案签准,得免费使用。
(四)本校各单位与校外单位合办活动,经专案签准,按第一项收费标準五折优惠使用。
(五)台塑公司各单位举办之活动,经专案签准,按第一项收费标準五折优惠使用。
(六)其他校外单位举办之各类活动,按第一项收费标準使用。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借用单位应於使用前&苍产蝉辫;10 日提出,填具「长庚大学台塑公司文物馆至善讲堂使(借)用申请书」(表号&苍产蝉辫;2颁0奥00601)。
(二)校内单位以线上核签系统经单位主管核准后,送本馆办理。
(叁)校外單位以書面申請經本館審核同意後,並於預約後 7 日内确认及办理缴费,逾期者视同取消借用。完成缴费者,如欲取消借用,依下列规定收取违约金:
- 活动&苍产蝉辫;8 日前取消,收取总额&苍产蝉辫;30%费用。
- 活动&苍产蝉辫;4-7 日前取消,收取总额&苍产蝉辫;50%费用。
- 活动前&苍产蝉辫;3 日内取消,不予退费。
(四)各单位申请使用之时间如有重叠时,由本馆协调各单位作适当之安排。
(五)各单位经排定使用时间后,如因故欲取消借用,应於使用前&苍产蝉辫;7 日通知本馆,违者将不再提供借用。
五、使用须知
(一)以使用简报室内现有设施為原则,并应善加爱护、妥為使用,勿任意搬动。若有损坏须照价负赔偿之责,若不足则请申请单位自行準备。
(二)申请单位应注意用电安全,使用视听器材应洽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接引电源。
(叁)簡報室內嚴禁攜入或食用各類餐飲(白開水除外),使用完畢後應由申請單位負責環境清潔並復原場地。
(四)借用期间如遇停电或各类天灾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本馆概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详细内容规定请参考【公司文物馆至善讲堂使用管理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