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实验室將化学药品空瓶,未經處理即丟棄至垃圾子車附近(如上圖)。 重申本校各研究、實驗化学药品空瓶,除实验室可請原供應商回收外,若欲作為玻璃類資源回收垃圾,必須先將容器危害標示確實清除,並將容器洗滌 2-3 次確認無殘留後,裝入紙箱註明廢棄玻璃瓶,才能作為资源回收类垃圾处理,以免稽查人员误认為药品遭受裁罚,吁请全校研究、实验人员配合。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環安室洪先生(分機 5053),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