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游离辐射防护法施行細則」第7条,雇主於辐射工作人员离职时,应提供职业曝露纪录。
二、辐射工作人员离职剂量纪录申请:
三、 職業曝露歷史劑量為填寫完後一個月內寄至填寫地址,
若超过一个月未收到请务必尽速告知,以利查询。
#请填写正确地址,第二次申请请自付邮寄费
四、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環安室承辦分機3875 Email:D000020003@cgu.edu.tw
一、依據「游离辐射防护法施行細則」第7条,雇主於辐射工作人员离职时,应提供职业曝露纪录。
二、辐射工作人员离职剂量纪录申请:
三、 職業曝露歷史劑量為填寫完後一個月內寄至填寫地址,
若超过一个月未收到请务必尽速告知,以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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